(八打靈再也24日訊)兩名婦女不僅得承擔汽車貸款餘額和銀行費用,她們的車輛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賣!
33歲的茜蒂(Siti Adawiah Ismail)表示,一切始於她因患有焦慮症或過度焦慮症,而在今年一月至三月間連續三個月未能支付汽車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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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昨天在馬來西亞伊斯蘭消費人協會(PPIM)辦公室的新聞發佈會上說,自己是以6萬5000令吉的價格購買這輛日產Almera轎車,至今已支付了超過6萬令吉的貸款,這意味著貸款餘額約為5000令吉。
“當我在3月15日帶父親前往旺沙馬朱的南北花園看醫生,並把車停在路邊時,兩名男子走向我,告訴我他們要拖車,因為我已經三個月未能支付月供,然後出示了一封聲稱是銀行指示的信件。
“我承認我未能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所以我只能任由他們。”
茜蒂進一步表示,自己還被要求支付拖車費用、銀行管理費等,但由於面臨財務問題,導致她無法支付所有要求的費用。
據她說,來自銀行方面的壓力導致作為她擔保人的弟弟,在8月不得不支付整個貸款餘額,金額為3742令吉70仙。
“然而,我驚訝地發現,我的車自去年4月以來就已被賣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在車輛被拖走一個月後。我沒有收到任何拍賣車輛的通知或通知,我要求銀行解釋,但他們給出了我支付延遲的理由。
車牌號碼登記已換名
“我去了交通部,確認了我的車牌號碼已經登記在另一個人名下,但我也收到更新保險的通知,並在檢查後發現,車輛仍然以我的名字登記。
“我很奇怪,因為即使我已經支付了所有貸款,這輛車也不再屬於我。”
另一名受害者,現年26歲的韓希聲稱,本身在拖車公司的敲詐下受到壓迫,對方要求她支付2萬令吉的拖車費用,並對她進行威脅。
她說,她是從一家二手車公司購買了一輛馬賽地轎車,並支付了9萬3000令吉的訂金。
“之後,由於面臨財務問題,我無法連續兩個月支付車輛分期付款。我聯繫了一個金融機構以請求延期付款,但沒有得到答覆。
“在談判時,有關人員要求我交還車輛,並提供1萬令吉的現金返還。我不同意,因為我已經支付了9萬3000令吉。
“去年9月25日,我的車被拖車公司拖走,並要求我支付拖車費用和其他一些費用。
“根據給出的信件,我需要支付的金額是不合理的,即必須支付2萬令吉才能取回該車輛。”
韓希說,她仍在努力與有關方面進行談判,以澄清車輛購買費用,就像最初的協議一樣,但在被告知她的車已經被拍賣之前,沒有得到對方的答覆。
與此同時,PPIM主席拿督納晉佐漢要求銀行解釋,並停止對借款人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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