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餐館、茶餐室內外列為禁菸區,是人盡皆曉的事,不過卻有頑固菸民無視牆上顯眼的“禁止抽菸”告示牌,甚至在幼童前吞雲吐霧,被好言相勸後竟對婦孺破口大罵,“餐館你爸爸開的啊?”、“有病就不要出來吃東西!”
除了大聲叫嚷,這名頑固菸民甚至拿起椅子做狀攻擊人,幸好被大聲喝阻,才不至於釀成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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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菸民明知故犯,在茶餐室抽菸,被好言勸阻後還破口大罵兼拿椅子做狀打人的事件,是於昨日在蕉賴皇冠城一茶餐室內發生。事主YK女士同意授權星洲日報改寫並刊登她的遭遇,希望能喚醒民眾遵守禁菸令,尤其是在有老人、小孩、孕婦、病人等的公開場合,不要讓“臭到要死”的二手菸味荼毒其它人。
她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指出,事發時她與家人一同到常去的茶餐室吃飯,並打算在飯後帶患有哮喘病的兒子去診所,殊知在茶餐室裡遇到該名頑固煙客,被好言勸阻了還敢罵人。
“那時,我父親帶著我的小孩,好言要求這位老人不要抽菸,因為孩子有哮喘病,煙味已經弄到他很不舒服了。
“爸爸過後抱著孩子出去走一圈,回來時發現他還在抽菸,就再一次請他不要抽菸,結果他就暴跳如雷,一直罵粗話,還嗆聲:‘這裡是你爸爸開的啊!’,說我們不是政府官員,沒有權力管他抽不抽菸。”
YK說,她們平時出去吃飯,發現有顧客在禁菸區裡抽菸時,都會好言相勸,“一般上,菸民都會道歉並走開,有些則會嘀咕兩句,但都會合作,唯獨這位老人家不僅沒有歉意,還聲大夾惡要打人。”
她說,餐館業者其實已叫他不要抽菸,但他卻充耳不聞,“老闆都叫他不要在禁菸區裡抽菸了,他還敢抽,這是誰的爸爸?可以灌輸知識給他嗎?”
YK感嘆政府有完整的法律,但執法行動卻常常不到位,導致人人有恃無恐,“我也跟我爸爸說,不用跟他吵,我們說了一次就算,如果他不聽,我們就自己吃快點然後離開這個地方。
“我希望大家都能互相提醒煙客,你要抽菸,可以,可是看到小孩和老人時,可以去遠一點抽嗎?”
衛生部已在憲報頒佈23個地方列為禁菸區,包括餐廳、娛樂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政府部門和任何人群聚集的場所等。
根據《2023年公共衛生菸草產品管控法案》第17(3)法令,任何在禁菸區抽菸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若有菸民明知故犯又屢勸不聽,觸犯禁菸令,可以拍下違規行為為證據,附上相關位置的名稱與地址,傳至衛生局WhatsApp平臺010-860 8949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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