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宣布,通过国民登记局与警方合作的公民安全筛查系统,把原本需要73天的安全审查时间缩短至14天,大大缩短公民权申请的时间。
他说,申请公民权有很多审查标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是对申请者展开的安全审查,确保有关的申请者没有被列入黑名单,这个过程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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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个程序需要耗时73天,如今只需要14天。”
新系统登记局更快接警通知
他说,在这个新系统中,国民登记局将能更快速和有系统的获得警方的通知,申请者是否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加速审批申请者的公民权申请。
他今日主持国民登记局75周年庆祝活动后,在新闻发布会时透露这项消息。
他说,这个筛查系统将从各方面过滤申请者的背景,包括是否涉及威胁和平的组织、是否参与恐怖组织,到是否在我国逾期逗留等都会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导致申请者的申请被拒。
赛夫丁在今年8月时曾指出,他的部门办公桌上约有14万份公民权申请的文件,目前已批准的有9000份。有关公民权申请的理由诸多,包括父母没有完成婚姻注册、或是夫妻要领养孩子等,需要申请办理公民权,让孩子享有公民的福利。
结婚证书是最主要申请文件
另一方面,赛夫丁强调,目前结婚证书依旧是孩子申请公民权的最主要文件,脱氧核糖核酸(DNA)只是最有力的辅助文件证明。
他表示,对于没有登记结婚、获得结婚证书的父母,当他们要为孩子申请公民权,国民登记局会叫他们先获得结婚证书,一边再为孩子申请公民权,尽管已经迟了。
“我们一定会处理孩子的公民权申请。”
受询政府会否考虑接受延误登记申请公民权案,采纳DNA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时,赛夫丁如是回应。
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在10月12日促请内政部从速处理联邦宪法第15A条文,并建议采纳DNA报告作为证据,解决无国籍人口的课题,还申请者一个公正的待遇。
赛夫丁说,如果只是有DNA报告,没有结婚证书,当局不会以这个报告结果来决定。
优先处理15A条文下申请
他说,处理15A条文下的申请,是他在内政部最优先的事项。这个组别的申请非常多,相比大马女子海外产子,以及父亲是外国人,孩子没有获得公民权的案件申请,这个组别的申请占大部分。
他指出,在15A条文下提出申请的有3大组别,第一没有合法登记的孩子、第二领养的小孩及被遗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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