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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5:20pm 25/10/2023

納吉

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

修改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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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

修改控狀

納吉涉洗黑錢濫權案 | 沙菲宜:控方時隔5年才申請 “修3控狀損納吉權利”

1MDB案
納吉於週三在監獄局人員的押送下,為其被控的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出庭面審。(陳啟基攝)

(吉隆坡2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堅稱,納吉被控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控方在納吉被提控時隔5年後,才申請修改此案的其中3項控狀,將有損納吉的權利,控方不應在這個階段“搬龍門”(change the goal post,形容隨意改變規則)。

指可維持或撤3控狀

此案於今日續審。納吉在此案中共面對21項洗黑錢及4項濫權控狀。沙菲宜針對控方在昨日申請修改其中3項控狀,進行陳詞時指出,控方可以維持或申請撤銷這3項控狀,而不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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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卡瑪峇哈林副檢察司昨日告訴法庭,在第47名控方證人國行分析師亞當阿里夫和第48名控方證人武吉阿曼反洗黑錢刑事調查組副主任胡維銘助理總監供證後,根據二人的供詞,控方覺得有必要修改第4項涉及濫權罪行以及第10和第21項涉及洗黑錢罪行的控狀。

他說,上述3項控狀經修改後,涉及的非法資金數額是有所減少的。

他也說,這項申請並不會損害被告納吉的權利,因為僅涉及修改數額。

沙菲宜在今日陳詞時指出,納吉是於2018年9月20日被控4項濫權和21項洗黑錢控狀,也就是在全國大選和政權替換之後的大約兩三個月。

他指出,反貪會是在2018年接洽亞當阿里夫,後者則是在4年後,才完成對有關戶頭交易的資金流向分析報告工作。

指納吉是“倉促被控”

他說,用了4年完成上述報告是讓人震驚的,要麼亞當阿里夫沒有急於完成有關的分析工作或可能是沒有取得相關的文件。

“這也說明了,納吉在沒有事實出現的情況下,提前被控。”

他指出,納吉是在倉促下被控的。

根據亞當阿里夫的供詞,在2014年10月23日至12月19日,匯入納吉戶頭的其中536萬零65令吉資金無法確認來源,因為所取得的文件有限。因此,在扣除536萬65令吉後,控方將這項濫權控狀中原本涉及的數額4993萬零985令吉70仙改為4457萬零920令吉70仙。

指不利辯方辯護工作

沙菲宜進一步指出,胡維銘在納吉被提控之前,就已經完成了有關戶頭交易的分析報告。

他主張,控方甚至在提控納吉之前,就已經知道了實際的非法資金交易數額。

針對沙菲宜所言,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詢問,辯方是否在影射控方有不當動機。

他說,控方可能並非故意這麼做,但事實是,控方在5年後,才提出修改有關的控狀。

他堅稱,控方在此階段申請修改控狀,有損納吉的權利,也不利於辯方的辯護工作。

“控方必須在調查徹底完成後,才提出正確的指控。”

控方:僅修改資金數額

另一方面,卡瑪峇哈林在陳詞時指出,事實是,胡維銘在供證時,確認納吉的戶頭接收了非法資金。

“(經修改的控狀)只是涉及的資金數額有所不同,但涉及的主要罪行還是一樣的。”

指不會有損納吉權利

他說,如果法庭允許修改上述3項控狀,並不會有損納吉的權利,因為辯方還可以重新傳召相關的證人,進行盤問。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陳詞時指出,經修改的控狀,所涉及的非法資金數額是較低的,這使到被告納吉面對的罰款數額也是相對較低的。

在洗黑錢罪名下,罪成者除了可面對監禁刑罰,也可面對罰款不少於非法活動所得收益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在第10項洗黑錢的原控狀下,納吉被控於2013年8月2日,在位於拉惹朱蘭路的大馬伊斯蘭銀行分行,涉嫌將6億5260萬令吉非法收益,轉移至Tanore金融機構的安勤私人銀行戶頭。經修改的控狀將6億5260萬令吉改為5億1566萬6277令吉51仙。

在第21項洗黑錢原控狀下,納吉被控涉嫌從大馬伊斯蘭銀行的個人戶頭將1243萬6711令吉87仙非法收益,轉移至他另外一個大馬伊斯蘭銀行的個人戶頭。他被控於2013年8月30日犯下罪行。經修改的控狀將1243萬6711令吉87仙改為1141萬1646令吉34仙。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沙菲宜會進一步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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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4pm 24/03/2025
纳吉特赦附录上诉 | 总检署挑战司法审核 法院4月28裁决
总检察署上诉案 联邦法庭择428裁定是否批准上诉
莫哈末杜苏基首次以总检察长身分带领团队进行审讯。(蔡伟传摄)

(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择定4月28日就总检察署针对上诉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证实居家服刑特赦附录的上诉申请,做出裁决。

若届时联邦法院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则将另择日期,聆听总检察署挑战纳吉司法审核的实质上诉理由。

三司:需时写判决书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早开庭审理这项上诉申请,经过逾4个小时的双方陈词后,法院决定择日下判。

哈斯娜说,“我们3人还没准备好今日下判,我们也需要时间写判决书,所以要再择日。”

最后,法院择定于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宣布裁决。

当天下午2时30分,吉隆坡高庭也将审理总检察署针对纳吉特赦附录案的封口令申请。

此案的另两名承审法官分别是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哈妮巴。

此外,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今早提出上诉申请时,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初步反对,因此哈斯娜先听取沙菲宜的反对陈词,之后再聆听莫哈末杜苏基的回应。

总检察署上诉案 联邦法庭择428裁定是否批准上诉
沙菲宜周一出庭为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陈词。(蔡伟传摄)

法院驳回沙菲宜初步反对

在短暂休庭后,哈斯娜宣布驳回沙菲宜初步反对,她说这是三司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做出的一致决定。

她说,上诉庭此前的裁决已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因此双方不应该再因提交新证据的问题再做争辩。

在法院驳回初步反对后,重新回到审理莫哈末杜苏基的上诉申请。

杜苏基提出7道法律问题,以申请上诉许可挑战纳吉的特赦附录司法审核案,其中一道问题是,在司法审核中,申请人是否可以提交新证据,以直接或间接地挑战特赦局的决定。

沙菲宜在陈词时否认他们挑战或阻止国家元首的决定,反之是要求政府执行这项决定。

总检察长首审理上诉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是莫哈末杜苏基上任总检察长后,首次带队处理上诉申请。

莫哈末杜苏基是在去年11月出任总检察长;联邦法院今早9时许开庭,审理总检察署的这项上诉申请。

上诉庭在今年1月6日,以2对1的票数,驳回高挺在2024年7月3日的裁决,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允许他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御准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同时将案件退还高庭审理。

总检察署则是在2月4日入禀申请通知书,针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申请。

总检察署上诉案 联邦法庭择428裁定是否批准上诉
安南耶谷出现在司法宫,以行动声援纳吉。(蔡伟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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