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率眾揭發國內的劏房現象是值得讚許,但是否可以考慮對我國的劏房進行改善呢?比如借鏡膠囊旅館的模式,讓更多有需要的租客有所選擇呢?畢竟並非人人有能力負擔高租金的單位,特別是如今經濟低迷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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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倪可敏率眾突擊隆市一所劏房,並揭發這所店屋被分隔成38個房間,隨後他也怒斥這樣的居住條件“太不人道”、“比難民營更難民營”,同時他也強調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相關業者受促自首否則將被控上法庭。
在大馬的劏房其實與香港的劏房甚至籠屋都是屬於同一特殊居住型式,也就是說在一棟單位內(可以是單層或雙層排屋、也可以是店屋)以簡單的建材隔開,形成一個人的空間,主要是用於獨處及夜間就寢,至於廁所則是公用。之所以會受到住戶的接受,歸根究底就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錢。
其實部長只是掀開劏房披在最外一層的外套而已,因為它的存在至少可以追溯至20年前甚至更久。早在多年前在八打靈再也地區,劏房是多少窮困學子的選擇之一,原因就是隻需數十令吉至不到150令吉即可租到一個人的單位。
當年我初入行時,有位即將離職的同事問我有沒有興趣租下一間小房,於是我就跟著他去看看環境,原來所謂的小房就是在廚房間用幾片三夾板隔起的房間,整個空間就是一張床以及一個桌子,而所謂的桌子就是廚房的灶頭,只是煮食的爐被移走了。
對於那時身無分文的我,每個月僅需110令吉的租金就能享有這小小空間,在灶頭擺放一臺笨重的桌面電腦,然後坐在床上吃泡麵,沒有空調,沒有網絡,沒有衣櫥,乘涼的是掛在天花板風扇,照亮是一盞燈,對那時的我,這就足矣了。
當然那時的我有想到萬一發生電線短路造成火災的話,該怎辦?但想到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一回事,在經濟拮据的那個時候,想的都是切身及短暫的需求而已,至於火災,等發生了才打算吧!
記得那時住了一段時間,屋主告知下個月就要收回單位,下令全部人找地方搬。由於大家都是沒簽什麼租房合約的,因此當屋主說要收回,基本上就是最後通牒,那時也沒想過什麼公平不公平,畢竟沒錢要租房特別是劏房就註定沒什麼權益可言,所以尋找新的落腳之處才是王道。
在那個網絡不發達時代,找出租房就是去便利店的佈告欄處,結果發現就在不遠處有一所單位有房出租,而且租金與之前相差不遠,於是就立刻聯絡上屋主前往看環境;豈料一踏入這所雙層排屋時,頓時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撼。
如果說之前廚房分隔出“小房”已是極限,那這所單位所分成的“小房”才是名副其實的劏房,因為一所雙層排屋竟然可以切出20間單人空間,當然每一間還有房門可上鎖及有電插座等,共有3間廁所供全屋人使用,而在每一所空間上方是錯綜複雜的電線。身為一名採訪社會新聞的記者,想起之前曾採訪過單位電線短路造成火災燒死人的意外,看到眼前這一幕,我頓時不寒而慄的,即刻謝絕屋主的好意及奪門而出。
回憶起這段往事只想說劏房文化絕非最近才崛起的,而是可以追溯至十幾年前甚至20年前,而那些年來有多少窮困學子,甚至是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如那時的我就曾是劏房的租客,為何那時的我們以及至今仍有人願意考慮劏房,原因就只有一個,那就是可負擔的租金。
但劏房是否真的不好呢?其實近幾年有一種旅舍型式就和劏房沒差,就是所謂的膠囊旅館,當然膠囊旅館須遵守特定的安全措施,因此它的出現也讓更多遊客特別是揹包客多了一個選擇。
其實部長率眾揭發國內的劏房現象是值得讚許,但是否可以考慮對我國的劏房進行改善呢?比如借鏡膠囊旅館的模式,讓更多有需要的租客有所選擇呢?畢竟並非人人有能力負擔高租金的單位,特別是如今經濟低迷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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