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已是政府裡最強大的執政黨,委實不必拘泥於在野時的豪言壯語,畢竟大馬王室封賜體制,從建國以來便和政治體系密不可分,人民代議士個個高薪厚祿至退休終老,是基本福利,不小心執政的話,升官屬重賞,受封是紅利,幾乎是從政成功的配套,沒有對不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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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吉祥決定受封“丹斯里”,不像已故老戰友曾敏興般瀟灑,直至揮別人間也不要任何勳銜,行動黨內必定曾為此熱議過,當然,反對者稀,亦反對不來,畢竟老林已領了退休牌。
行動黨被貼上腐蝕性極強的“反馬來人”標籤多年,林吉祥成為創黨以來首位“丹斯里”的事實,有其政治上的正面意義。
即使是巫裔社會也有不同看法,善意的都說這證明行動黨是尊重君主封賜體制的政黨,而王宮也接納該黨;惡意的,由他吧,重複沒意思。
火箭人受封最近又成課題,是因沙巴領袖而起;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已把狠話講在前頭,要將兩個拿督新貴交由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落。
兩人下場尚未明朗,陸兆福日前在行動黨森州大會的場合,再次苦口婆心地要行動黨人堅守退休之後才接受封賜的原則。
追溯源頭,為行動黨下此“緊箍咒”的,是備受尊敬的前主席已故卡巴星。回首話當年,由於一直在野,行動黨人素來與冊封名單絕緣,也樂得擺出“高風亮節”的姿態,直到2008年初嘗政權甜果之後,情況生變。
卡巴星堅守原則,凡是受封的,都逃不過其批判。不過現在馬後炮說一句,卡巴星也未必全然是對的,例如鄧章欽就是好例子。
有別於那些剛加官,椅子未坐熱就急不及待地想進爵的行動黨人,鄧章欽當年是在當官近3年後,王命難違下,才受勳拿督。他並未主動要求,惟傑出表現看在雪蘭莪蘇丹眼裡,非得重重有賞不可。除了對他本人,對行動黨,都是大大的肯定;如此良才,何需等到退休?
事實上,卡巴星不在了,行動黨也兩度執政中央,應該是向前望的時候了。有些策略或所謂原則,無需抱殘守缺,例如以前曾緊咬馬華,屢立大功的“反宋谷策略”,今天還能派上用場嗎?
拒絕受封,對未上過臺的政黨,是演講臺上很好發揮的題材,臺下觀眾掌聲如雷,看似極接地氣,然而激情過後,夜闌人靜之時,不妨冷靜思考一下,這是攸關民生的重大議題嗎?在職者受封,是十惡不赦的大錯嗎?
行動黨領導層要明白,有些領袖無勳無爵,個人素質與氣場所散發的光環,比任何勳銜還搶眼;有些人名片上加了“拿督”,反而令這勳銜“貶值”;當然,實至名歸的,肯定也大有人在。
行動黨已是政府裡最強大的執政黨,委實不必拘泥於在野時的豪言壯語,畢竟大馬王室封賜體制,從建國以來便和政治體系密不可分,人民代議士個個高薪厚祿至退休終老,是基本福利,不小心執政的話,升官屬重賞,受封是紅利,幾乎是從政成功的配套,沒有對不起人民。
反過來說,政黨領袖受封與否,從來不是擄獲民心的“武器”。知識分子在意的是否有本事做到以民為本、政通人和、物阜民安等,人民痛恨的是貪汙腐化、管理無能,以及像萊納斯這類課題的出爾反爾,這一切才是團結政府越來越需要努力的重點。
行動黨堅持在位的人民代議士不應接受封賜,是否迂腐,見仁見智。然而沒有政黨能夠成為永遠的執政黨,在坐擁推薦封賜權力之時不把握良機,對忠貞黨員、金主和社會工作者等論功行賞,下臺之後或會悔不當初。
對於受封原則,行動黨若願略為調整,自不必頭殼疼又尷尬:
一、受封取捨由人:在職者不宜毛遂自薦,惟若有來自王宮或其他邦州的獻議,接受與否,應放手讓當事人自行決定,這種個人選擇是否受之無愧,抑或眾望所歸,人民心裡有數;
二、打破門戶之見:黨內退休領袖固然要優先照顧,同時也應展現大氣,推薦敵對黨派的退休領袖。
後話:
撇開政黨領袖,根據我多年的採訪經驗,有些人拒絕受封,絕對無損他所受到的敬重,例如已故陳凱希,每每出席活動,總會被安排跟其他丹斯里等坐上主桌。有的人只要一登場,全場最耀眼,例如郭鶴年。
個人認為,最應在退下前線後才獲推薦封賜的,首推曾在世界級綻放異彩的退役運動健兒。當年李宗偉和妮柯爾大衛還在球場上拼搏時,推薦的州政府硬要球迷稱呼他們“拿督”,當時一個才25歲,一個24歲,且都還未登上真正的巔峰,彆扭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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