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日綜合電)集合了曾經的“中國民營航空第一人”“紅通人員”“湖北前首富”等眾多標籤於一身,蘭世立宣佈,他已經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根據蘭世立提供的決定書,他提出賠償申請50.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2.8萬令吉),最終獲得賠償合計約59萬元(約38.6萬令吉)。
成都《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蘭世立三日在北京召開媒體發佈會,宣佈此前提出的中國國家賠償申請,已獲得廣州市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賠償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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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國家賠償的象徵意義更大,有助於恢復名譽,但獲得國家賠償並不是他的最終目的。下一步還將重點追究涉嫌誣告陷害自己的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追回他們非法侵佔的泰國暹羅航空、東方航空的股權、經營權以及24架大型飛機的產權。同時,他也將針對上述訴求,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請複議,最終所獲的賠償將全部捐出。
蘭世立現年63歲,早年曾是備受關注的明星企業家。他曾經創辦了東星集團及東星航空、有“中國民營航空第一人”之稱。
最近10多年,蘭世立先是因為逃避追繳所欠稅款鋃鐺入獄,2013年刑滿出獄後,又因為一起糾紛被國際刑警組織列入紅色通緝令名單(俗稱“紅通”),主要是因為與乳品上市公司麥趣爾實際控制人李勇及其兄弟李泉江、李剛合作收購泰國東方航空有限公司時發生的糾紛。
根據決定書內容,2021年12月17日,廣州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蘭世立犯合同詐騙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判決宣告蘭世立無罪。2021年12月20日蘭世立被釋放。
決定書內容顯示,蘭世立被羈押限制人身自由長達902天,共提出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50.2萬元。而根據相關規定,廣州市檢察院決定向賠償請求人蘭世立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39.4075萬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9.7萬元,合計約59萬元;此外,口頭向蘭世立賠禮道歉,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另據成都紅星新聞報道,蘭世立認為,決定書中存在最大異議的,其實是關於僅“以口頭方式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的內容,以及並沒有提及對當年涉嫌誣告自己的人是否進行追責等事項。
北京《新京報》報道,蘭世立在今年創立了武漢二廠汽水。10月19日,蘭世立對外宣佈,武漢二廠汽水通過併購方式,曲線登陸港股主板。蘭世立稱,武漢二廠汽水的相關備案登記手續已經完成,港交所的審核也已經結束,“武漢二廠汽水開啟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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