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6日讯)砂拉越政府表明,砂政府部门继续接受本地公司、公共和私人机构的英文函件。
尽管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日提醒政府部门不再接受任何非马来文函件,但砂州秘书拿督阿玛莫哈末阿布峇卡表示,首相的有关指示并不适用于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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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智:国语法未延伸至砂
与此同时,砂公共卫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公共卫生及房屋)拿督程明智则指出 ,联邦政府有责任接受来自砂拉越函用于官方通信的英文信函,因为1963/67年国语法令从未延伸至砂拉越。
程明智今日发文告表示,砂拉越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英文或马来文致函联邦政府部门,因为这两种语言都是砂拉越的官方语言,特别是砂拉越使用英语受到联邦宪法第161(3)条文的保障。
他提醒首相,英语和马来语是砂拉越的官方语言,因此其言论不适用于砂拉越。
“记得多年前在吉隆坡联邦法院时,法官当时也明确表示,砂拉越的英文信件不可忽视。这意味我们(砂拉越)可以在官方通信和函件中使用英文,而联邦政府不能将其扔进垃圾桶。”
这并非砂拉越首次在语言相关课题上,与联邦政府持相反观点。
去年6月,砂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表示,除了国语,州公务员系统也将继续使用英语作为官方语言。
他当时也表明,联邦宪法明确规定,沙巴和砂拉越高庭、上诉庭或联邦法院的诉讼程序皆被允许使用英语。
砂拉越政府也在其他有争议的语言相关议题上采取了本身的立场,例如承认独中统考文凭。
2015年,时任首席部长已故丕显斯里阿德南宣布砂政府决定承认统考,并接受独中生申请任职公务员及申请州政府提供的教育贷款或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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