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閱讀,喜歡寫,喜歡學外語,喜歡獨自漫步。
喜歡的東西很多。有人說,在那之中,要找到那麼一個閃光點,出現在所有的興趣當中,串聯起個人的喜歡。當你找到那個光點,就找到了自己,看到了來蹤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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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文字。喜歡用一個個方塊字去描繪眼前的細枝末節、去勾勒情緒的點點觸動、去重塑睡夢中光怪陸離的人生。好多年前我執著於畫畫,盲目地相信只有線條和色彩能夠把夢境刻畫,不讓它們被清醒的繁瑣沖走。無奈畫技始終沒有長進。
年歲流去,這雙眼睛未曾見過的那些畫面依然停留於腦子的虛空中,還有備忘錄,和對話框裡。每每睡醒會忍不住抓起手機記錄下那些奇幻的經歷,跟朋友分享,或留待日後一笑。有時簡單一兩句不足以描述,便忍不住加些細節,黃昏中的煙霧、拉下門簾的商店、人來人往的校園,拼圖似的一塊塊湊成所見的情景。我的靈魂曾在那裡逗留。日日穿梭於不同的世界,一旦離去便無門再回。文字的微妙,留白的曖昧,引發出無限遐想,築建起立體活生生的世界。把那些從不曾發生的記憶停留在紙上、在屏幕上。
我想我並不熱愛寫作,不是非寫不可。忙碌一天,夜深人靜之時不會犧牲休息,拿起筆創作。或許作家的夢終究與我無緣。我只是,在見到許久不見的好友、在抬頭見枝葉映在雲朵上、在聽見弟弟睡眼惺忪跟我說生日快樂的這些平平淡淡,卻又掀起思緒波瀾的時刻,想把觸動留下。
感動我的終究是語言
我喜歡文字。文字是線索,線索越多,越能看清真相。每個人的所見所聞如此不同,饒是雙胞胎的性格也能天差地別,心緒如此繁雜,人心難測,善惡難分,即便是至誠摯的笑容也有偽裝的可能。一顆蘋果,是健康,是遠離醫生,是巫婆所贈,是毒物。《小王子》裡說“語言是誤解的根源”,可是人與人之間的相通只能依靠語言。或許會越描越黑,或許多說無益。但也有可能,再多說一句,故事的結局不是遺憾,再多寫一句,霧會散開,孤寂會化成靈犀。
後來我發現,感動我的終究是語言。語言是生命,之所以生,因其能死。只要世上仍有人,即便在萬萬人中僅一人還在說著,它就有那麼一口氣,能苟延殘喘。寫作是件多麼浪漫的事情,字字句句都是生命的延續。書寫之時是一層,閱讀又是另一層,層層鋪疊,堅不可摧。它並非某人的發明,而是世代更迭的結果,流轉於時空套上平凡無奇的軀殼存在在我們的生活裡。只要仔細聽,會聽見過往每一段因緣的痕跡,會聽見千百年前人們的日常。所有的所有藏在裡面,替我們活下去。
這是什麼樣的喜歡,我是什麼樣的我,似乎依然無從知曉。或許,我只是個囉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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