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通過執法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從教育的角度,加強年輕人對交通法規的認識,以及對交通安全和駕駛風險的意識,才可以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
無證駕駛肇禍的問題,邇來有愈發嚴重的趨勢。近日又有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沒有駕駛執照開車闖禍,車輛失控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釀成一死一重傷的慘劇。一名未成年且又沒有駕照的少女把一輛轎車開上公路,在完全無法掌控車子的情況下,這輛車子分分鐘就會成為恐怖的殺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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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交通悲劇也證明了一輛失控的轎車,會是多麼的可怕。對於這麼一個現象,政府及各執法單位有必要進深入剖析,尋找出一個有效的綜合性措施,包括執法和教育的雙管齊下,來制止這個越來越嚴重的人為交通事故發生。
需知道任何一宗交通事故,受傷害的不只是涉及意外的當事人,更可以是一個家庭的破裂。現在問題的是,為什麼一名未成年而且沒有駕駛執照14歲的少女,能夠獲得車輛並上路駕駛?
從執法層面來說,事件中的父母或者是其監護人,顯示沒有良好履行他們應該負責的職責。雖然根據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第17條文闡父母或監護人疏忽或沒能力或不肯監管及保護孩童(未滿18歲者)的話,都可在兒童法令下受對付。
我國法雖然沒有明確們也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相對於這宗涉及人命的交通事故,其刑罰之輕無疑是不成比例的。
而另外一個問題,則是這名少女駕駛的車輛據稱是母親友人的車輛。這也意味著車主違反了法律,因為提供車輛給未成年人並允許他們上路駕駛,是一種明顯的法律疏忽行為。警方應該根據相關法規對車主採取行動,以警示其他人不要輕視交通法規。事實上從這兩項違法舉措,也暴露了國人對法律和交通規則的無視和輕蔑。
然而,僅僅通過執法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從教育的角度,加強年輕人對交通法規的認識,以及對交通安全和駕駛風險的意識,才可以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
這起事件反映出未成年者的魯莽和粗率,同時也揭示出我國家庭教育的鬆散。不少家長對孩子採取放羊式教養,也是使得孩子行為不易受到約束,造成許多不必要意外事故,甚至犯罪行為,這個問題需要採取綜合措施解決,政府的執法行動固然重要,可是仍然需要家庭教育配合,雙管齊下才能更好地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當一輛車子成為殺人工具之時,傷害的不只是涉及車禍的死傷者,更是他們背後的一個家庭。如今案件屢增,政府有必要採取儘快尋策應付,以確保道路上的每個人都能安全地行駛,不會莫名其妙地淪為輪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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