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0日综合电)广州女子李娟(化名)将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650万令吉)存进某银行,原以为每年可获利几十万元,数月后急用提款,竟发现存款仅剩6毛2(约40仙)。她把银行告上法庭,法院以银行员工个人违法行为,判李娟败诉,顶多只能拿回人民币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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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斥,有关判决意味储户也要担责,上诉后二审判银行赔偿400多万元经济损失和部分利息。
饭点资讯报导,2020年8月,李娟在广东某银行里投诉自己的1千万积蓄存到银行却不翼而飞。
由于银行行长对于李娟一再采拖延战术,李娟决定报警。警方说这1千万被分批转入了一家信托公司帐户,银行经理韦广嫌疑最大,韦广坦承因家庭出现变故急需用钱,看到李娟存1千万动起了歪心思。
于是,李娟第一时间将银行告上法庭,并以银行监管不力,导致储户合法财产受到损失为由,要求银行赔偿。
报道指出,银行的律师却提出异议称,李娟的1千万存款消失,并不是因为银行的主观原因导致,而是银行部分员工所为,银行不需要为李娟的个人损失负责,法院采信了银行说法,判李娟败诉;李娟不服提起上诉。
在二审法院的判决中,法官认为银行、员工和存户三方都有责任,因此判决银行必须赔偿李娟400多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和部分利息。经过3年的诉讼,李娟对此判决结果仍深感不满,她质疑银行员工为何能够一手遮天,独自赚钱,并质疑金融监管的存在意义,甚至怀疑银行上下沆瀣一气,银行与法院已形成了“共生产业链”,上上下下都是他们的人,并形容自己犹如被“明抢”了500多万元人民币。但李娟目前尚未决定要自认倒霉、接受判决,或申请再审。
据报,李娟是一家私人企业的老板,早些年开展海外贸易业务赚了一笔钱,在身边人建议下,便拿出1000万存进银行,银行告知每年可获得的利息高达几十万元。让她十分高兴;数月后她在国外和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交付数百万元的定金,才发现自己银行的存款只剩下了6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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