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我去了英國倫敦,主要行程是觀賞一項有百多年曆史的體育賽事,當時拍了不少照片,心想回國後要寫一篇圖文並茂的遊記,跟讀者分享這趟夢幻旅程。
誰知道賽事結束後不到半個月,網上就有一些球迷哀嚎,說他們接到賽事主辦方的警告,要他們把之前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的現場照片和視頻撤下,否則將被對付。更有甚者聲稱他們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賬號被封鎖了,看來主辦方不是開玩笑,問題是他們之前在賽場拍攝都沒被阻止呀,為何會被秋後算帳?賽事主辦方憑什麼阻止球迷分享照片和視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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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人去查了,原來主辦方還真的有憑有據,因為“入場須知”裡有一項條款寫明:所有在賽場拍攝的照片和視頻之版權都歸賽事主辦方所有,換言之,即使你是買票入場和用自己的設備拍攝,如果擅自散播且涉及商業用途就屬侵權行為。很多球迷不滿這什麼霸王條款,卻又奈何不了主辦方,因為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而且這項條款不是臨時加上去的,有球迷說他們幾年前就曾經接到同樣的警告。
(其實我也在社交媒體分享了很多在賽場拍的照片,但我沒接到賽事主辦方的警告,也許因為我把帖子設定成只跟好友分享,而且沒有@賽事@球員,更沒涉及商業用途和經營粉絲群,所以得以逃過賽事主辦方的雷達偵測吧。)
我原本已經準備要動筆寫遊記,得知這個情況後只好暫時打住,心想必須先解決照片版權的問題,不然只怕會連累刊登我遊記的報社。於是,我寫了一封正式的電郵給主辦方,詢問是否可以在報道中使用我自己拍的照片,並且附上一份清單,列明我想要使用的照片是在賽場的哪一處拍攝。不出所料,對方很快回復,說“謝謝你的來函,你能不能在電郵中附上你要使用的那些照片,以及說明你的文章和照片會刊登在什麼樣的平臺,以便我們審核……”
哈!居然還有審核這種事,是不是很嚴格?但我仔細想想後對這結果並不感到太意外,因為曾有采訪過這項賽事的外國記者透露,即使是文字記者也不允許在賽場內任何地方拍攝視頻,這是出於要保護購買了版權的轉播商。
在這裡把這件事寫出來並不是要抱怨主辦方,實際上根據過往出國採訪還有訪問本地國際學校的經驗,我已領教過外國機構對圖像版權和隱私有多麼的重視。比如說,一些國際學校其實有規定,媒體在校園內不能隨意拍攝學生(遠拍都不行),即使學生被安排接受訪問,校方事先會徵求學生家長同意,學生家長同意了媒體才能拍攝學生,這是出於對學生隱私的保護。
也許很多人覺得,“被拍照而已嘛,有什麼大不了!”但會不會其實自從有了智能手機以後,我們對於拍攝這件事覺得太過理所當然,以至於忘了不是所有人、所有事物都樂意被我們的鏡頭捕捉?像上述說的體育賽事,甚至任何有版權的演出,除非主辦方沒有禁止,不然就算我們花錢買票進場,也不意味我們有權利去拍攝甚至直播。(如果拍攝目的是給自己留念那倒還好,像上述賽事其實並沒有阻止觀眾拍攝,只是不滿觀眾隨意傳播受版權保護的影像。)
因為其他原因,我暫時擱下寫遊記的計劃,所以就沒有再聯絡賽事主辦方。如今回想那趟觀賽旅程,往往會覺得印象最深刻的畫面原來都不是那些照片;最深刻的畫面其實不用隔著屏幕去觀看,而是通過雙眼去感受,那畫面自然就會在腦海裡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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