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1日訊)一名華裔婦女控訴4歲女兒過去一年多來疑遭父親多次非禮和性侵,曾經2次跟隨父親外出回家後向母親投訴腹部和私處疼痛,母親進一步追問始揭發分居丈夫的獸行。
來自吉隆坡蕉賴的張女士指出,她曾就此事向警方投報,然而警方基於無法向年幼女童錄取口供,以及院方檢查報告沒有明確證明女童遭性侵為由而未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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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擔心女兒會繼續受到傷害,如今每到丈夫(電召車司機)探視女兒的日子,她都得帶著女兒離家避開丈夫;在求助無門下,事主唯有向蓮花苑州議員遊佳豪投訴。
交往結婚期間遭暴力對待
事主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她是於2018年與同齡印裔丈夫結婚,在交往期間她已不止一次遭對方暴力對待,當她決定要離開時卻發現懷上身孕而與對方註冊結婚。
“婚後的日子我也經常被拳打腳踢,直至2021年6月我下定決心離開了他,並單方面申請離婚,而丈夫也獲得法庭批准的探視權。”
她說,在去年1月10日,女兒隨父親外出回家後向她投訴腹部和私處疼痛,於是便帶女兒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女兒疑遭非禮。
“女兒第2次投訴不適則是在今年8月期間,我進一步追問,才從女兒口中得知,她遭父親推到牆壁捉著雙手、踩著腳強迫口交!
女兒與夫相聚後感不適
事主說,女兒再一次與丈夫相聚後感到不適,她當下覺得不妥,懷疑女兒可能遭性侵或雞姦,於是再將女兒送到醫院檢查。“醫生檢查後告知雖然沒有異物插入私處的明顯痕跡,但不代表女兒沒有遭人性侵或非禮,而我曾就此詢問女兒,女兒告知丈夫曾將手指和粉末放進其私處。”
她說,事情發生後她不敢再讓女兒跟丈夫外出,如今丈夫正蒐集證據準備起訴我違抗庭令。
遊佳豪:致函總警長促徹查
針對上述事件,遊佳豪指出,他已致函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要求警方交代調查進展,不過至今尚未得到相關回應。
他認為,查案官即使難與年幼女童溝通,但也可以向專家求助,而不是草草了事,甚至勸事主銷案。“目前我們正等待警方的回應,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安邦再也市議員菲道斯也促請警方重新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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