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31日訊)高庭今天推翻火爆女警官茜拉辱罵同僚案“獲釋但不等於無罪”(DNAA)的判決,宣判她無罪。
推翻“獲釋但不等於無罪”裁決
法官拿督諾莎麗達是在茜拉上訴後,推翻士拉央推事庭的DNAA判決,原因是案件沒有按照法律要求,在推事面前宣讀和有認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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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當案件在士拉央推事庭登記時,由於技術問題,控狀沒有(向被告)宣讀。
另2控狀 明年2月5審理
不過,6月26日在推事庭向茜拉宣讀的其他兩項控狀仍然有效。案件將於明年2月5日開始審理,為期3天。
茜拉先後在兩個不同的推事庭面對2項侮辱他人以及一項恐嚇罪,她皆否認有罪。
茜拉被控意圖恐嚇一名69歲婦女和侮辱一名41歲男子,並分別控以刑事法典第506(恐嚇)和第509(侮辱他人)條文,當被告否認控罪後,推事蔡源福(譯音)設定保釋金為3000令吉。
茜拉曾在6月15日中午12時,在斯里鵝嘜花園的一個食肆和一名公眾爭執,並聲稱是一名公務員及威脅要打該名公眾,當時阻止糾紛的低階警員也被女警怒罵,並說出“你沒資格查我”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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