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日訊)一名商人起訴一家獲得大馬證券委員會認可的“加密貨幣電子錢包”供應商,因該公司的疏忽導致戶頭被黑客盜走資金;法庭經審訊後宣判,商人獲得約70萬令吉的賠償。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這是國內首宗針對加密貨幣平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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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莎茲麗娜昨日通過線上審訊,她是基於起訴人姚仕德(音譯,49歲)成功通過概率較高者(balance of probabilities)證明其對Luno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的主張,而做出此判決。
她諭令被告賠償姚仕德59萬8000令吉,這也是他被黑客從Luno戶頭盜走的總金額。
另外,莎茲麗娜也諭令被告額外賠償10萬令吉,作為造成這次損失的賠償。
姚仕德是在2021年8月28日入稟法庭對Luna提出訴訟,指控Luno無法保護其存在Luno戶頭中的加密貨幣。
他在訴訟書中表示,Luno是獲得證券委員會授權提供這項加密貨幣服務,並從2019年7月29日開始直到現在。
他說,本身註冊為該平臺的客戶,通過被告進行購買、出售和交換加密貨幣。
他提及,在2021年3月6日,存在該平臺戶頭的錢被身份不明的黑客分3次轉走,而作為服務供應商的被告有責任根據業務專業來保管好這些資金。
訴訟書也指出,姚仕德在發現損失後向被告的客服部門投訴,併發出了要求解釋信,卻沒有獲得正面的回應。
對此,Luno的代表律師法依沙莫依登、瑪西米利安泰和克拉斯倫唐否認這一說法。
另外,姚仕德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王於建(譯音)表示,這項裁決發出明確的信息,即加密貨幣平臺需要為第三方黑客駭入客戶戶頭承擔責任。
“這是對加密貨幣發的一個令人鼓舞的發展。希望這能讓加密貨幣平臺在公眾的眼皮下變得更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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