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今日說,該部將會向國會提呈8項有關公民權的聯邦憲法修正案。
他表示會在近期與國會議員進行對話,以便收集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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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早在兩三天前已向統治者理事會彙報,包括諮詢沙巴和砂拉越政府的意見,所有的程序已遵循。
他說,憲法修正案會呈交內閣,並由總檢察署擬定草案,以提呈國會。
海外產子享公民權
他說,只要獲得通過,大馬女子海外產子不獲公民權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他是在國會進行預算案部門總結時,如是指出。
他也提到備受關注的賦予無國籍兒童和棄兒公民權的課題。
父母無證孩子須符法律程序
他說,這些在大馬出生但父母無合法證件的孩子,在法律下有合法的程序可以取得公民權。
他舉例,羅興亞難民女子與印尼非法移民結婚,無證父母生下的孩子,按照憲法規定,孩子是大馬公民。
他說,孩子需要先向福利部登記,隨後由福利部提交公民權申請,並展開審查和調查,讓這些孩子有機會可以成為公民。
“雖然有些非政府組織難以接受這點,但我有責任說明,並交由國會議員作出選擇。”
他說,成為公民有三種方式,第一是法律,第二是登記,第三是入籍,因此,聯邦憲法第14、15、16、19和30條款將會進行修訂。”
至少須獲148國會議員同意
內長說,公民權的修憲建議至少必須獲得148名國會議員的同意,才能在國會通過。
他說,如果無法獲得一致的通過,政府會先解決最主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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