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馬新社訊)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裁決,駁回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告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誹謗,所提出的上訴。
由拿督哈德哈麗雅、拿督古納蘭和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三司一致裁決,阿班迪的上訴並無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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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德哈麗雅說:“我們維持高庭的裁決,以及上訴人(阿班迪)須支付10萬令吉堂費予答辯人(林吉祥)。”
去年5月23日,吉隆坡高庭駁回阿班迪提告林吉祥誹謗的訴訟,阿班迪不服裁決,在同年5月24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阿班迪是在2019年7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林吉祥在一篇文章中,誹謗他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醜聞,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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