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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8pm 02/11/2023

吉隆坡国际机场

霸王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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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车司机

陸交局:向乘客收高車資 今年機場捉139霸王車司機

报道:吴雪儿
陆路交通局10个月在机场捉139名霸王车司机
阿茲林(中):霸王車司機在路途中以各種理由向乘客收取額外費用,此舉嚴重影響我國旅遊業及公共交通的形象。(吳雪兒攝)

(八打靈再也2日訊)霸王車司機為了賺取額外收入,向乘客收取較高的車資,雪州陸路交通局從今年1月至今,在機場共逮捕涉嫌無牌或非法載客的139名霸王車司機,當中以私家車居多。

雪州陸路交通局局長阿茲林於今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召開新聞發佈會說,該局執法組在過去10個月安排了14名官員偽裝成乘客,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和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展開“幼蟲行動”,取締非法載客的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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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執法官員在行動中逮捕了134名本地和2名也門籍霸王車司機(年齡介於20至69歲),其中5人是重犯者。

“其中123人是駕駛私家車載客,餘下13人則是駕駛沒有商業德士執照的德士。”

他補充,執法官員於昨晚和今早也在機場逮捕了3名本地霸王車司機。

阿茲林指出,初步調查,相比合法德士司機所收取的車資,霸王車司機會依據車款,向乘客收取介於63至300令吉不等的車資,載乘客到吉隆坡等地。”

“這些霸王車司機長時間在機場外尋找目標乘客,然後在路途中以各種理由向乘客徵收額外費用,他們的行為嚴重影響我國旅遊業及公共交通的形象。”

他說,這些霸王車司機可在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05(1)條文下被對付,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任何同謀提供“霸王車載客服務”的人士則可在相同法令第243(1)條文下被控。”

他表示,當局在過去10月內入賬的罰款總值為43萬4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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