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地方食品就只是像炒麵一般的果腹之品,從來就與宗教教義無關,更是大馬各族自小到大都在接觸的國民美食,何來屬於穆斯林食物之說?
ADVERTISEMENT
這陣子人在印尼活動,帶著思念之心看回大馬時,真是感概萬千,又有穆斯林組織提出的豬肉課題。
現在連大馬美食扁擔飯以豬肉呈現,竟然也被炒成宗教課題,大馬的失業率真的高到這麼多人沒事做嗎?
據知火頭從大馬穆斯林餐館業者協會(PRESMA)燒起,是他們日前先發制人,抨擊一家非穆斯林檔口售賣豬肉扁擔飯(Nasi Kandar)是對穆斯林的不敬,結果在網上掀起兩派罵戰。
其中最有笑點的,是指扁擔飯和椰漿飯都是穆斯林食品,不可以加上豬肉來賣。
好笑之處在於這些地方食品就只是像炒麵一般的果腹之品,從來就與宗教教義無關,更是大馬各族自小到大都在接觸的國民美食,何來屬於穆斯林食物之說?都沒有這種歷史記載,真有記載就更應該廣宣吧!
再說,扁擔飯和椰漿飯只是烹飪、煮法和配料的表現,過程沒有涉及宗教與儀式,無關穆斯林,也無關印裔穆斯林。
如果這些會員真是從小在馬來西亞長大者,他們都應該知道其他族群以燒肉或叉燒等配合椰漿飯或扁擔飯來吃,並非什麼新鮮事,尤其在華人區小地方的菜市場,在左邊的友族檔口買了一包椰漿飯後,再去右邊燒肉檔弄點三層肉來當配料,那真是一流的豐富早餐啊!
甚至是今日,吉隆坡、檳城和新山這些城市,已有一些餐館以燒肉椰漿飯作主打,多年來都沒有什麼問題,大馬穆斯林餐館業者協會(PRESMA)不會這麼離地氣吧?
在印尼這個世界上擁有最多穆斯林人口的國家,豬肉禁忌跟大馬一樣,但是應對情況就開明與自在多了。
在中餐廳,點餐寫單的可以是穆斯林,要點豬肉品,就說Babi或“B2”也是行的,“B2”就是“BABI”即豬肉的意思,“B DUA”指的是兩個B。
在印尼吃豬肉肉骨茶,店裡有穆斯林工人是平常的事,他們為了工作可以接觸,只要不吃就行了。
像我國的情況,就這件鬧劇,大馬穆斯林餐館業者協會(PRESMA)成員們,看到店面貼上的“非清真”大字,不要進去吃就好了。
(編按:大馬穆斯林餐館業者協會主席賈瓦哈阿里聲明,經過攤主解釋,該會已經接受豬肉扁擔飯。)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