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被告还年轻,而且意识自己的罪行,判他进感化院,是给他重回正途的机会。”
19岁厨师涉及3宗抢劫案被控,他仅认罪其中一项罪名,但他在庭上落泪且表示会诚心忏悔,法官玛兹迪说出以上的谈话后,判他进入感化院直到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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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依兰今日共面对3项控状,其中2项控状分别指他于10月3日早上7时,在峇都丁宜路旁抢劫40岁菲律宾女子,并导致后者跌倒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致伤)条文。
10月28日傍晚约6时在新街后巷,抢劫67岁华裔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92(抢劫)条文。
依兰对2项罪名皆不认罪,法官同意让被告在2项控状各以5000和7000令吉保释金下获得保释,案展12月4日过堂。
依兰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10月28日下午5时20分在新街一餐馆外,抢劫加拿大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92条文(抢劫)条文。
对此他俯首认罪,在自辩时他流泪地说,他在小六后便辍学,知识不高同时也面对家庭和经济压力,一时冲动而走入歧途,并哽咽向法官指本身已忏悔,不会再重犯,希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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