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被告還年輕,而且意識自己的罪行,判他進感化院,是給他重回正途的機會。”
19歲廚師涉及3宗搶劫案被控,他僅認罪其中一項罪名,但他在庭上落淚且表示會誠心懺悔,法官瑪茲迪說出以上的談話後,判他進入感化院直到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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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依蘭今日共面對3項控狀,其中2項控狀分別指他於10月3日早上7時,在峇都丁宜路旁搶劫40歲菲律賓女子,並導致後者跌倒受傷,觸犯刑事法典第394條文(搶劫致傷)條文。
10月28日傍晚約6時在新街後巷,搶劫67歲華裔女子,觸犯刑事法典392(搶劫)條文。
依蘭對2項罪名皆不認罪,法官同意讓被告在2項控狀各以5000和7000令吉保釋金下獲得保釋,案展12月4日過堂。
依蘭也面對另一項控狀,即10月28日下午5時20分在新街一餐館外,搶劫加拿大女子,觸犯刑事法典392條文(搶劫)條文。
對此他俯首認罪,在自辯時他流淚地說,他在小六後便輟學,知識不高同時也面對家庭和經濟壓力,一時衝動而走入歧途,並哽咽向法官指本身已懺悔,不會再重犯,希望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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