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xxx的專輯到貨了嗎?如果到貨了,記得給我留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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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得知喜歡的歌手發專輯,我總會跑到離家不遠的唱片行,諮詢進貨狀況,並且請相熟的老闆預留。
又或者閒來無事到商場的影音店閒逛,看看又有誰發新專輯;聽聽店裡播放的曲目是不是自己喜歡的。
可是不知從何時起,安哥的唱片行關閉了,商場裡各類型的影音店一間一間默默地消失了。直到2020年,在我國經營逾30年,曾隨處可見的大型連鎖影音店──快捷錄影有限公司(Speedy Video)宣佈關閉國內的所有分店,方赫然發現:一個時代終結了。
引發這場龍捲風的蝴蝶,究竟是自什麼時候開始揮動它的翅膀呢?
而與之相關的人們,如何面對撲面而來的驚濤駭浪,找到生路?
南方唱片機構有限公司成立於1974年,在鼎盛時期,莊學忠、龍飄飄、謝採妘、姚乙、曾維山、鄧瑞霞、賴冰霞、蔡可荔、風采姐妹等旗下歌手,在面對港臺樂壇強勢圍剿的情況下,仍能在本地佔有一席之地。
因此,小時候的顏國宏是學校裡有名唱片公司老闆的小少爺,老師和同學都知道他父親是南方唱片的老闆顏華益,於是收穫一個甚為豪氣的外號:老闆。
“我們還有聯繫,有些到現在還叫我老闆。”當然,現在擔任該公司總經理的他,調侃玩笑話已經是名副其實了。
那時,每當學校假期或放學後,他會到當時位於吉隆坡秋傑路中南區,用3間店面打通的唱片公司舊址吃晚飯,打發時間。
在他的童年記憶裡,這是一個工廠,擺放著約100臺卡帶組裝機,錄製著一盤盤卡帶。
“當時是卡帶的時代,CD(光盤)屬於高級商品。所以還是卡帶為主。”
當時,若人們想要聽一首歌,只有兩種途徑:一是被動地等電臺播放,二是掏腰包購買專輯。
所以,家家戶戶必備一臺兼具卡帶和CD播放功能的收音機,經濟條件尚可的人們想要隨時隨地都能聽音樂,大多會購置一部能隨身攜帶的Walkman或Discman。
兩者區別在於前者是卡帶播放器,後者則是CD播放器。
兩種音樂載體共生共存了一段很長時間,一直到那隻引發龍捲風的蝴蝶,於2005年揮動了它的翅膀。
唱片公司的角色轉變
就在南方唱片邁入30週年,顏國宏自澳洲大學畢業回國加入父業的第二年,即2005年,首部能聽音樂的Walkman手機Sony Ericsson W800c,還有目前全球最大的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以及在線音樂流媒體平臺KKBox誕生;2006年,Spotify、MOOV接連創立,宣告音樂載體革新時代已然來臨。
音樂從有形的卡帶和CD,轉變成無形的數位音頻編碼;碩大的Walkman和Discman,變成小巧可愛,造型多變的mp3,再被融入到手機裡。
曾經出門時,我們的包包裡除了錢包、手機,可能還會帶上Walkman或Discman;後來小巧的MP3取代,到如今包包裡只剩下錢包和手機,甚至只帶一部手機就能滿足我們所有的需求,整個進程不到30年。
當時顏國宏在大學修讀的科系是電子商務與營銷(E-commerce and Marketing),如今看來相當有先見之明。
他笑說,在校時被老師指揮到圖書館幹活,將書本上的內容一頁頁掃描後上傳到數碼圖書館,還認為是學校惡搞、作弄,後來方意識到經過數碼化的內容,才能永遠保存下來。
待他學成回國加入南方時,數碼化時代改變的不僅是音樂的載體、人們的收聽習慣,還有唱片公司與歌手的關係。
科技進步,錄歌軟件簡便,造就人人都是歌手
唱片公司的角色是栽培藝人,為其錄製歌曲和專輯、拍攝MV、出版、銷售,安排演出和媒體宣傳。
換言之,從前的歌手若要錄製一張專輯,需要到錄音室錄音、製作,然後壓制成片發售,這一系列只要與唱片公司簽約合作,均由公司一手包辦。
可是,當音樂從模擬信號(Analog Signal)轉變成數碼信號(Digital Signal),隨著串流平臺的普及,上述的工序就被打破了。
“以前要擁有一間錄音室都不簡單,現在甚至只要買一臺電腦和可以錄歌的設備,家裡就能成為錄音室,MCO之後就更容易。”
“軟件也越來越簡單。我們以前買專業器材要50萬至60萬令吉,機器和軟件在10年內還要更新一次。”
而如今僅需一臺電腦,安裝Windows系統再加一個名叫Cubase的音樂軟件,一套設備耗資約5000至6000令吉,最多不超過1萬令吉。
曾經需要專業人士操作的各臺複雜機器,現在熒幕操作界面點擊即可,人人都能是“錄音師”,而顏國宏在20年前就已發現這一苗頭。
“我們旗下許多藝人,不管是華裔還是巫裔會說他們有自己的錄音室,無論(規模)大小。”
越發簡便的錄製設備、門檻不高的發表平臺,讓懷抱著歌手夢同時又具備創作能力的人,不再需要如從前一般踏遍唱片公司的大門毛遂自薦以得到一紙合約,也能在家錄好歌曲,然後一鍵上傳到串流平臺,與世界各地的人們分享自己的音樂作品。
當然,沒有創作能力卻又想一圓歌手夢的人,依舊需要仰賴唱片公司,不過得更“獨立”。
何謂“獨立”呢?
“藝人得配合銷售專輯或者自行跑通告。”
他說,實際上如今很多歌手仍出實體專輯,最主要的原因是商演時有“商品”可以賣,而且往往歌手自己銷售的數量佔比可達到9成,比如在MCO期間開直播唱歌,火速走紅成為叔叔阿姨圈的“頂流”──張水蓉。
這背後的原因很無奈:因為許多唱片行、影音店倒閉了,這些實體專輯無處可賣。
版權為王,屹立不倒
歌手與唱片公司的關係已經產生質變,音樂商品從有形變無形,唱片公司的收入不免受到影響。所以本地很多唱片公司的規模日漸縮小,員工人數不斷縮減,有者縮減到15人、10人,甚至6人。
“只有我們南方還保持,我們還可以做到保留30至40個員工。”
不靠歌手和專輯為主要創收管道,那唱片公司的生存之道為何?
答案是:版權。
顏國宏直言,從生意的角度來說,最終他要的是歌曲的版權,這些才是唱片公司長期的被動收入。尤其是在知識產權日益受到重視且市場日漸規範的現在,只要有人在網上還在聽該公司版權在手的歌曲,包括新年歌,他們就能賺取收入。
他笑說,大約15年前,CD年代已經到了尾聲,本地一些唱片公司倒閉時,父親大手筆收購這些公司,連同歌曲版權和倉庫裡的存貨CD。
不曾想對“版權”一事毫無概念的父親卻無心插柳,無意中辦了件大事。
“我爸每次跟我講,他真的沒有想過版權有這樣重要,他以前只懂得買。”
他們曾以為音樂會不斷地被取代,其實音樂是雋永的,難以預料何時在何地又流行起來,比如費玉清1983年發行的《一剪梅》,在2021年的TikTok上突然爆紅,世界各地的人都能來上一句“雪花飄飄,北風蕭蕭”。
“我們有兩首歌在印尼被唱紅,現在很好玩的地方就是你不懂你的歌幾時被唱紅。也有一些馬來歌,我甚至不知道原來(版權)是我的,突然間在YouTube被用。”
換言之,任音樂的載體或介質如何變化,時代如何變遷,只要“版權在手,江山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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