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7日訊)一名任行政助理的妻子痛訴,丈夫管控她的收入與開銷,每天只給她10令吉零用包括車油費,讓她直喊“才結婚1年,如何走下走?”
這名妻子是在新山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每天工作10個小時。不過,丈夫認為她不會理財,所以管控她的財務,每日只給她10令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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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報章“Kosmo!”報道,這名妻子在臉書帖文申訴,丈夫要她把每月薪資交給她,他每天再給零用錢 ,“一天10令吉在新山根本不夠用,而且還包括摩托車的油費!
“我每天辛苦工作10個小時,卻不能自由用錢。若想買東西,還跟他提出請求,甚至還要給充分的理由,不然就拿不到零用錢。”
“我不明白丈夫的用意何在,為何如此待我?才結婚一年,我已經受不了了。
她說,若她只是名家庭主婦,丈夫給生活費,她還能理解,但問題是,她不能自由用自己辛苦賺來的一分一毫。
她表示,丈夫在其他方面未失職,但掌控其經濟來源是讓她考慮離婚的最大因素。“我不能接受這樣的生活方式,也考慮離婚,但我的心仍然愛著他,該怎麼辦?”
女子帖文引發網民熱議,更多人炮轟女子丈夫的經濟嚴管方式,“薪金是個人用勞力得到,本就有自由使用的權利,丈夫不能干涉”、“丈夫只能建議妻子不要浪費金錢,但不能阻止她用自己的工資”。
不過,也有網民也認為丈夫出發點是正確,只是用錯方法,“妻子的錢,她想怎麼用,我不干涉,而身為丈夫的我,只提供一定數量的錢來作為家庭基本需求”、“如果她想購物,用她自己的錢,我完全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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