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當我的大女兒讀完書之後,如果還是拿不到公民權,她就不能呆在大馬了……”
在德國生下女兒的張月佳衷心希望政府可以先在國會通過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自動獲公民權的法案,因為這將改變她們一家人的命運,讓女兒能擁有大馬公民身份,可以留在她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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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柔佛峇株巴轄的她到外國讀書及工作後,認識了德國籍丈夫,婚後留在當地工作,所以也在德國生下大女兒。
“我們之前其實有去大使館詢問公民權的事項,官員說孩子生下了之後你可以來到我們這裡提出申請,所以孩子出生後我們就申請,才知道……他們(官員)說,你至少要等上2年,才會得到回覆,所以那時候我只能傻傻地等。”
她說,這是大使館官員在8年前的說法,在這期間,自己每年都會詢問,包括每年回馬一次跟進。
在提出申請5年後,她終於收到內政部的回函,那卻是一封拒絕信,但完全沒有提到拒絕的原因;她也只能重新提出申請。
“但是,我當下也意識到,雖然當局說可以申請公民權,但不代表你可以拿到。”
張月佳表示,當她懷上第二胎時,為了確保二女兒可以獲得大馬公民權,她做了一個決定——回到大馬。
她哽咽說:“有一天我就突然告訴我先生,我需要回去……孩子上幼稚園也停學了,工作也辭了,就這樣大著肚子,牽著我(大)女兒的手回來,所以我的二女兒在大馬出生,沒有(公民權)問題。
“但是,當我回家的時候,我有一種感覺——那個門是關著的,是不歡迎我的。”
然而,雖然她已經回到大馬生活,為大女兒重新申請公民權的這幾年來依舊沒有得到批准,就算找了許多議員幫忙也徒勞無功。
張月佳指出,大女兒目前是使用學生簽證的證件,每隔一段時間就得更新簽證。
“她上學也遇到問題,因為要讓她入學就必須(從峇株巴轄)去到新山的教育局申請,所以這也是很複雜的過程,上學第一天她是不能和其他同學一起的,她是遲(入學)的。
“她雖然已經二年級了,她還會跟我講,‘跟他們比較起來,我是新的學生’,她不覺得她是屬於這所學校的……所以,對小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
她也說,女兒生病也因為不是大馬公民而不能去政府醫院,而女兒也患有哮喘。
目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提呈國會下議院的8項公民權修憲法案引起反對聲浪,公民組織指這些建議會導致棄嬰、父母未婚生下的孩子、永久居民生下的孩子及被領養的無國籍孩子等無法獲得大馬公民權。
因此,家庭前線組織(Family Frontiers)及捍衛自由律師團等公民組織促請政府,先修憲讓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自動獲得公民權;至於有爭議的建議暫且擱置。
張月佳指出:“如果(將爭議性建議)放在一起(尋求通過),雖然我的孩子拿到了(公民權),但別的小孩呢?那些沒媽媽的呢?誰要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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