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该部目前正在鉴定信息自由法案的法律标准、执法挑战和立法方面,以及与信息自由概念产生矛盾的可能性,以便推出全面符合大马自身模式的信息自由法。
她昨日以国会书面回复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相关提问指出,政府致力在近期内落实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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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9月14日发出的媒体声明指出,国家施政内阁特别委员会(JKKTN)已原则同意制定信息自由法令的建议,以制定明确的法律标准和指南,让公众获取公共和政府机构的资讯。
她指出,政府根据该部召开的23次洽谈会议结果作出上述决定,会议参与者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为首的民间社会组织、学者还有来自外国信息专员办公室的人士。
她表示,制定信息自由法令,旨在为公众利益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让每个人通过申请,有机会获取任何部门、当局或机构的资讯。
“因此,政府也同意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作相应修正,以便这两项法令能相辅相成。”
她说,此举是为了改善公共服务的传递措施,确保公众能以更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取得政府准确的信息,并间接地帮助人民,更活跃于参与制定国家政策的过程。
林立迎提问,杰出人物理事会(CEP)和体制改革委员会(IRC)的报告被归类为官方机密法令信息的主要原因,以及政府何时会向国会提呈信息自由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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