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一名男子在臉書帖文稱,他在路上高速行駛時,一隻狗狗突然衝出馬路中央,就在那一瞬間,他並沒有閃避,而是踩足油門全速衝過去,把狗狗撞死,結果引起網民猛烈譴責。
男子林烈輝在臉書發文,指自己早前因公務飛往浮羅交怡,並租了一輛車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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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那天,開著租來的車,在島上的大道行駛。由於當時路上沒有其他車輛,因此我以每小時90至100公里的車速行駛。 ”
然而,他說,一隻狗狗突然衝出了馬路中央,導致他在當下那一瞬間,必須做出一個很可能危及生命的決定。
“我可以猛打方向盤躲避,或盡全力踩剎車,但在高速行駛下做出這兩項舉動,都意味著把自己的生命當作籌碼,隨時兩敗俱傷。”
根據帖文,他在那一秒瞬間做出了決定,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他踩足油門全速撞了過去。
“我決定加大油門全速撞過去,只是希望狗狗可以直接解脫,千萬別殘廢。”
帖文寫道,他事後尋求維修員把脫落的汽車保險槓修復,當時發現了車門上有一道小小的紅色血印,提醒著自己的確撞死了狗狗。
對此,大部分網民猛烈譴責他的行為,炮轟他冷血無情,認為既然無法躲避狗狗,也不應該加快車速把它撞死,而且事後還發長文回味過程。
帖文描述非真實做法
在飽受網民批評後,林烈輝向《星洲日報》表示,事發時一切都發生得太快,自己沒有時間做出任何反應,而帖文中各種詳細的描述,更多的是虛構成分。
“事實上,我看到狗狗的時候,它就已經在輪胎面前了,(反應時間)根本1秒也沒有,‘秒’只是我最接近可使用的單位。
“事發時自己腦袋一片空白,而這起意外帶給我的是無奈和難過!”
他坦言,他的帖文是事後經過覆盤,事無鉅細地把當時的事發過程還原,是寫出事後有著的不同想法,而不是當下的真實做法。
“沒選擇權,這是意外”
他強調,所謂的全速撞上去是虛構的部分,“事實上,如果有時間加速,那肯定就有時間可以減速。”
“我(發佈這篇帖文)是要讓那些不是因自身原因造成意外的人知道,這不是你的錯,不需要害怕講出來。
“講出來,是放過自己,不是要得到別人的認同,還是取悅誰,或得到誰的諒解,最重要是自己要放過自己。”
他表示,懊悔是以為一個人做了錯誤的決定,但在這場意外中,他完全沒有思考或做決定的選擇權,所以更多的是惋惜,惋惜亦代表著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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