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商家在招牌上使用某些语文,在一个商业自由及多元文化的社会,只会让人觉得这显然是又一次的政治操作。如此强制性的操作固然可以让执政者达到目的于一时,但却不是亲民之举。
虽然还没有草拟广告牌的新指南及条规,但玻璃市州政府已经有意从明年起,实施商店招牌须附加爪夷文的措施。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初时表示这是一项鼓励性措施,但他过后随即又表示计划从明年起,将会强制推行这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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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店招牌所使用文字的规定,一直是一项经常遭到炒作的课题。这些措施很多时候的出发点并不是基于实际情况需要,而是明显的包含着某些政治意图。这些措施常常经过一阵子雷厉风行的操作后,无以为继地无疾而终。然而混乱的政策推行,却是苦了众多做生意的小商家,让他们无所适从之余,也需要耗费金钱去为招牌“改头换面”。
身为马来西亚子民,我们可以接受商家招牌必须要写上国文,这一点无可厚非也毋庸置疑。可是作为多元化的我国,地方政府同时也应该允许,甚至鼓励商家使用他们认为适合其顾客群的文字,因为招牌文字多元化反倒可以彰显我国各民族融合的具体呈现。
其实政府的政策应该尊重商业自由,需明白商店招牌通常代表着商家的标志和品牌,也是商家与顾客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因此,政府一旦过度干预,可能适得其反的对商业自由构成威胁,反而会引发不必要的反感情绪和争议。
因此州政府在制定这类招牌文字政策时,应该寻找平衡并确保商家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我们明白政府鼓励商家在使招牌上使用某种文字,旨在促进各族群之间的文化认同,但除了作为国语的马来文之外,其他文字包括中文、淡米尔文,甚至一些产品所需要凸显的其他国家文字,政府都应该持及开放的态度,而不是通过强制性政策来实现某个文字的使用。
但明显的,玻州政府并不是这样认为。所以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才会在表示招牌使用爪夷文是鼓励性措施后,旋即又改变态度,表示会从明年起强制推行。这自然也是基于这是国盟执政州属的原因,使他们要完全凸显爪夷文的“官方地位”。然而就像前面所述,马来文作为国语,规定为招牌必要语文,完全可以接受。但在爪夷文并非国语的条件下,我们认为地方政府还是应该以“鼓励使用”的态度来推行这项措施为宜。就像华人招牌会使用中文,印度商家会在招牌上使用淡米尔文或兴都文一样,各得其所才是体现文化融合的真正意义所在。
强制商家在招牌上使用某些语文,在一个商业自由及多元文化的社会,只会让人觉得这显然是又一次的政治操作。如此强制性的操作固然可以让执政者达到目的于一时,但却不是亲民之举;同时此举除了凸出州属的其宗教性质,对商业活动、商家利益却不见得能够带来什么好处。与其将精力用在招牌文字上,还不如花点心思去招商引资,才是真正的惠商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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