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人力資源部表示,僱主聘請新印尼女傭的費用最高為1萬5000令吉,只能通過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的線上女傭系統(SMO)及SIPERMIT系統進行申請。
人力資源部表示,對於僱主提出申請女傭服務收費昂貴問題,需要從僱主與私人就業機構(APS)雙方簽署合約的角度看待,該合約也會交給移民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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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女傭收費是根據僱主和私人就業機構雙方簽署的合約,若出現任何爭議,可以向消費人仲裁庭或民事法庭投訴。”
人資部今日發表文告說,關於更新印尼外勞工作準證課題,會在近期內舉行的大馬與印尼女傭聘僱及保護備忘錄聯合工作小組會議上討論。
文告表示,外籍家庭傭人分為兩類,即印尼來源國及其他來源國,僱主要聘請印尼女傭,必須通過私人就業機構及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因為這是依據大馬及印尼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相關程序涉及三方,即大馬半島勞工局、印尼大使館及大馬移民局。
人資部表示,對於印尼女傭的更新工作準證事項,如果女傭的護照依然有效,則不需要獲得大馬半島勞工局認證,若護照到期,僱主需要進行如同新申請女傭的程序,通過私人就業機構到印尼駐馬大使館處理。此事闡述在大馬與印尼相關備忘錄中,不過關於更新的收費則沒有在備忘錄中規定。
至於其他來源國女傭的更新工作準證申請,則不會涉及大馬半島勞工局,僱主需要自行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收費則是根據私人就業機構及僱主雙方的協議而定。
目前,所有私人就業機構都必須獲得大馬半島勞工局發出的執照才能營業,根據1981年私人僱傭法令,私人就業機構可以徵收不超過相關女傭不超過1個月的安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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