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本地71岁男子于15年前起诉吉隆坡市政局(DBKL)侵占他的土地以建造季候风排水沟,经过多年的法律纠纷后,高庭宣判男子获115万令吉赔偿。
起诉人梅亚纳南丹自2005年4月6日起,拥有八打灵附近一块1万7847平方英尺(约四个篮球场)的土地,并打算在土地上建造几间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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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起诉人声称,答辩人(吉隆坡市政局,DBKL)在未经他许可下,建造一条占用其土地2411平方英尺的季候风排水沟,影响他享有土地的合法权利。
多次要求搬迁工程不果
他因排水沟的维修及改善工程而持续遭受损失,虽然曾多次要求DBKL搬迁工程,最终无结果。
他寻求强制令,命令DBKL拆除相关工程,或迫使DBKL以现行市场价格购买其用于建造排水沟的部分土地。
起诉人还要求DBKL对于土地造成的破坏做出赔偿,而法庭认为是合理的。
DBKL否认侵占土地
DBKL否认侵入梅亚纳南丹的土地,而在后者土地上的建造的排水沟并不构成侵占。
DBKL辩称,他们有权力维护、管理、建造和改善吉隆坡市的排水沟,包括在起诉人的土地上。而有关排水沟是2004年或更早时期,存在于该片土地上的排水沟和天然溪流的一部分。
DBKL指出,构成水道的排水沟不能任意被关闭或拆除,因为这会导致该地区及周围地区发生山洪、水土流失、裂缝或沉积物。
法官:排水沟建在原告土地
高庭法官罗兹马娃在上个月的判决中表示,可以肯定的,季候风排水沟的位置处于起诉人的土地内,而起诉人并不同意建造这一排水沟。
法官指出,DBKL未能举出任何证据推翻起诉人的指控,而且对于排水沟侵占的土地面积也没有提出质疑。
DBKL也无法提供任何文件或记录,来证明排水沟是在2004年之前建造的。
涉公共利益不应拆除 谕令以市价收购
法官表示,法庭的宣判结果是,即使无法证明该季候风排水沟是被保留的主要排水沟,但因为公共利益,也不应该将其拆除或迁移。
“法庭命令答辩人(DBKL)以现行市场价格,向起诉人收购其侵占的部分土地(2411 平方英尺)。
法庭判给起诉人从2008年1月8日起至此次判决之日为止,每天200令吉的赔偿,即115万1400令吉。
此外,法庭还命令答辩人向起诉人支付4万5000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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