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14日訊)雪州一名B52級的首席副局長公務員,5年前涉嫌向一名和公務有利益關係的公司董事收取1萬令吉,今日被控上沙亞南地庭。
現年44歲的被告蘇海拉末再尼否認有罪,承審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釋,被告每月首個工作日須到雪州反貪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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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擇定案件本週五(17日)過堂,被告當天須交上相關文件和護照予法庭。
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7月13日通過斯里鵝嘜花園一家銀行,接受一名34歲本地籍男子匯入的1萬令吉“非報酬性”款項,但基於和其公務有關聯,構成牴觸刑事法典第165(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條文,罪成可被判處最多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刑罰。
本案主控官慕雅茲副檢察司建議法庭把保釋金定在1萬令吉;辯方律師古密星則向法官求情減低保釋金,理由是其當事人可能還會面對其他控狀,且將於12月1至15日到麥加小朝聖為由,要求法庭能在該段期間暫時歸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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