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和国人应享有公民权的原则,应该在政策制定中得到平衡且慎重的处理,才可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普通人都知道事有缓急之分,没有理由身为人民代议士的众多“尊贵的”,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ADVERTISEMENT
现在很明显的是8项公民权修宪法案,要在国会悉数通过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为什么一定要“配套式”的全部通过,不能够拣重要的给予优先讨论以取得共识而通过吗?
家庭前线组织及捍卫自由律师团等非政府组织,针对内政部长赛夫丁提呈国会8项公民权修宪法案引起反对声浪事件,做出类似的呼吁。
他们促请政府先修宪让大马母亲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理由再简单不过,如果碍于其他修宪建议因备受争议,而将全部条文都搁置下来,将可能导致弃婴、父母未婚生下的孩子、永久居民生下的孩子及被领养的无国籍孩子等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从人道主义和国人应享有公民权的角度来看,这些非政府组织要求国会优先通过大马母亲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的建议,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虽然这个议题复杂而敏感,但政府还是有必要聆听他们的声音。同时这一建议有助于解决一些特殊情况下孩子的身分问题,也与国际人权法的原则相符,其中包括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修宪法案提出的其他修改,引发了这些组织的担忧。特别是将获得公民权的方式从“法律规定下自动获得”改为“须进行登记”。因为这一改动将会导致一些无国籍孩子、被领养的孩子或父母未婚生下的孩子,由于无法满足新的登记要求,而失去自动获得公民权的权利,导致公平性和平等权问题的质疑。
其实从人道主义角度来看,公民权的问题不仅关乎法律,还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命运。所以这不仅仅是一项政策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政府在制定公民权法律时,有必要对各种情况做出更周详的考虑,以避免不公平待遇和人权侵犯事件的发生。
由于公民权对于身分认同、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宪法的修改有必要慎重权衡各种因素,在考虑人权和人道主义的同时,亦不可剥夺国人在各方面应有的权益。
另一方面,我们从家庭前线组织和捍卫自由律师团等非政府组织的呼吁,也意识到了公民社会的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政策的重要性。通过他们的声音,可以让社会更好的注意到事件的进展,也相对的能够让政府可清楚的听到人民的声音。
归根结底,人道主义和国人应享有公民权的原则,应该在政策制定中得到平衡且慎重的处理,才可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然而这需要政府、国会和公民社会之间紧密合作,以制定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和国内法律的公民权法律。只有这样,大马才可以在维护个体权益和国家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全面的社会进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