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一名本地公民莫哈末哈达因不满我国放弃争取白礁岛主权的决定,而在两年前起诉大马首相和政府,高庭在去年撤销其诉讼,他随后要求恢复诉讼所提出的上诉,今日在上诉庭遇挫。
以拿督哈德哈丽雅为首的三司在线上庭审一致驳回莫哈末哈达的上诉,并裁决上诉人(莫哈末哈达)没有法定地位,以向首相和政府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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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德哈丽雅说:“该诉讼显然是滥用法律程序,而答辩人(首相和政府)已达到2012年法庭条例第18条文第19项(撤销申请)的门槛,也就是莫哈末哈达所提出的事项,不可予以审理。
“因此,我们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及谕令支付1万令吉堂费。”
高庭也在去年1月30日,批准首相和政府的文件保护令申请,莫哈末哈达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但其上诉同样被驳回。
哈德哈丽雅说:“我们认为此上诉没有任何依据,我们同意答辩人的观点,也就是这些文件的性质敏感,涉及大马政府与新加坡政府之间的外交和双边关系。我们驳回上诉,谕令支付5000令吉堂费。”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史美珍和莫哈末再尼。
去年7月1日,吉隆坡高庭批准首相和政府的申请,以撤销莫哈末哈达的诉讼。
法官哈雅杜当时裁决,此课题不可予以审理,以及莫哈末哈达亦无法定地位,以向首相和政府采取法律行动。
2018年,由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掌舵的希望联盟政府议决,不再追究国际法院在2008年5月23日,将白礁岛管辖权判给新加坡的裁决。
当时的政府是在此案于2018年6月11日听审前,就决定撤回寻求推翻上述裁决,所提出的复核申请。
2021年5月28日,现年47岁的莫哈末哈达代表他本身,以及3200万名受到这项撤回决定影响的大马人兴讼,因为此决定并未事先讨论及提呈国会。
他在诉状中要求答辩人提供书面解释,以说明答辩人为何在2018年6月1日撤回复核国际法院裁决的申请,尤其是他们已从2017年2月3日起,提出强而有力的证据。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两名答辩人根据白礁岛的土地价值及根据全体大马人包括他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向每一名大马人做出相等于每人至少1000万令吉的赔偿。
莫哈末哈迪也要求两名答辩人详细披露,第二答辩人(政府)在2017年2月3日至他们在2018年6月1日,突然撤回复核国际法院裁决的申请,这段期间打官司准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较早前,莫哈末哈达的代表律师莫哈兹陈词说,上诉人有法定地位就白礁岛课题采取法律行动,因为此事攸关国家主权。
他说,撤回复核申请的决定让上诉人和3200万名大马人蒙受损失。
另外,代表答辩人的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指出,上诉人无法定地位兴讼。
“上诉人作为公民有什么权利提告?如果他未能证明自己的权利,我们认为上诉人是不具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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