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訊)一名本地公民莫哈末哈達因不滿我國放棄爭取白礁島主權的決定,而在兩年前起訴大馬首相和政府,高庭在去年撤銷其訴訟,他隨後要求恢復訴訟所提出的上訴,今日在上訴庭遇挫。
以拿督哈德哈麗雅為首的三司在線上庭審一致駁回莫哈末哈達的上訴,並裁決上訴人(莫哈末哈達)沒有法定地位,以向首相和政府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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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德哈麗雅說:“該訴訟顯然是濫用法律程序,而答辯人(首相和政府)已達到2012年法庭條例第18條文第19項(撤銷申請)的門檻,也就是莫哈末哈達所提出的事項,不可予以審理。
“因此,我們駁回上訴人的上訴,以及諭令支付1萬令吉堂費。”
高庭也在去年1月30日,批准首相和政府的文件保護令申請,莫哈末哈達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但其上訴同樣被駁回。
哈德哈麗雅說:“我們認為此上訴沒有任何依據,我們同意答辯人的觀點,也就是這些文件的性質敏感,涉及大馬政府與新加坡政府之間的外交和雙邊關係。我們駁回上訴,諭令支付5000令吉堂費。”
另兩名法官是拿督史美珍和莫哈末再尼。
去年7月1日,吉隆坡高庭批准首相和政府的申請,以撤銷莫哈末哈達的訴訟。
法官哈雅杜當時裁決,此課題不可予以審理,以及莫哈末哈達亦無法定地位,以向首相和政府採取法律行動。
2018年,由時任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掌舵的希望聯盟政府議決,不再追究國際法院在2008年5月23日,將白礁島管轄權判給新加坡的裁決。
當時的政府是在此案於2018年6月11日聽審前,就決定撤回尋求推翻上述裁決,所提出的複核申請。
2021年5月28日,現年47歲的莫哈末哈達代表他本身,以及3200萬名受到這項撤回決定影響的大馬人興訟,因為此決定並未事先討論及提呈國會。
他在訴狀中要求答辯人提供書面解釋,以說明答辯人為何在2018年6月1日撤回複核國際法院裁決的申請,尤其是他們已從2017年2月3日起,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兩名答辯人根據白礁島的土地價值及根據全體大馬人包括他所蒙受的經濟損失,向每一名大馬人做出相等於每人至少1000萬令吉的賠償。
莫哈末哈迪也要求兩名答辯人詳細披露,第二答辯人(政府)在2017年2月3日至他們在2018年6月1日,突然撤回複核國際法院裁決的申請,這段期間打官司準備工作所產生的費用。
較早前,莫哈末哈達的代表律師莫哈茲陳詞說,上訴人有法定地位就白礁島課題採取法律行動,因為此事攸關國家主權。
他說,撤回複核申請的決定讓上訴人和3200萬名大馬人蒙受損失。
另外,代表答辯人的高級聯邦律師劉洪斌指出,上訴人無法定地位興訟。
“上訴人作為公民有什麼權利提告?如果他未能證明自己的權利,我們認為上訴人是不具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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