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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0am 15/11/2023

倪可敏

可负担房屋

B40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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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仁

倪可敏

可负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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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仁

韩国仁.勿让一马房屋成牟利手段

迅速出售住房牟利的行为,不仅有悖于一马房屋计划的初衷,对社会公平也是一种侵害。

房子本来就是建来居住,而不是拿来炒卖牟利的,何况是政府推出供给购买的,更加不应该允许出现买卖牟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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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就针对这个课题发表了一些正确的看法,只不过他提出的一些措施,是不是完全有法律支持,并且在执行上能否落实到位,恐怕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单位进一步探讨。但无论如何,政府有这样的一个观点,仍然是一件好事,总好过麻木无感的任由廉价房屋被人拿来倒卖牟利。

倪可敏提到的首要规定是,成功申请一马房屋的屋主在首5年内不得转售,并且必须亲自入住。这绝对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政策,可以有效防止一些假借人头的投机者,在成功申请到房子后,迅速地将这些住房用于炒作或套现牟利。

不让房子在一两年内转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让这些售价低于市场的房屋资源,能够帮助到那些需要住房的B40群体。其实通过迅速出售住房牟利的行为,不仅有悖于一马房屋计划的初衷,对社会公平也是一种侵害。

对于经常发生在公寓的缴交问题,倪可敏强调屋主必须按时缴交管理费,以履行住户责任。

众所周知,管理费用是用于维护和改善住宅社区的基础设施,如清洁、安全和维护,因此每位住户都有缴费的义务。而任由这些不愿意缴费却享受其他准时缴费屋主所提供的便利,无疑是不公平的。

不过在缺乏全国性的有效条文下,管理层对一些执意不缴费的住户,仍旧是无可奈何。尽管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已阐明,不按时支付管理费的业主,管理层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一旦被对付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然而政府没有严格执行,没有杀鸡儆猴地彰显此法令的严肃性,恐怕问题还是会继续存在的。

至于有些屋主没有亲自入住,而是出租他人的事件,倪可敏表示这无形中已经剥夺真正需要房屋的B40群体权益。不过这个问题可以分两个层面来讨论。倘若屋主只是完全出租而非自住则自然不可,但却应该接受屋主将房间分租的做法。前者显然是出租以获取可观的租金收入,可是后者却可能是为了分担自己的生活压力,也属情有可原。

因此政府对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周详,不可以过于一刀切。

但若政府对这些违反一马房屋初衷的屋主,进行强制收回房屋的做法,则恐怕即便是有理,也很容易引起争执,尤其是一旦被有心者刻意炒弄,将之政治化就更麻烦了。

当然这也不是说此做法不行,只是相关部门在执行时,需要加倍谨慎,并且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方法,则政府在采取这一步骤之前应该仔细考虑,确保公平和公正,以堵悠悠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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