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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0am 15/11/2023

倪可敏

可负担房屋

B40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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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仁

倪可敏

可负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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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仁

韓國仁.勿讓一馬房屋成牟利手段

迅速出售住房牟利的行為,不僅有悖於一馬房屋計劃的初衷,對社會公平也是一種侵害。

房子本來就是建來居住,而不是拿來炒賣牟利的,何況是政府推出供給B40群體購買的可負擔房屋,更加不應該允許出現買賣牟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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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就針對這個課題發表了一些正確的看法,只不過他提出的一些措施,是不是完全有法律支持,並且在執行上能否落實到位,恐怕還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單位進一步探討。但無論如何,政府有這樣的一個觀點,仍然是一件好事,總好過麻木無感的任由廉價房屋被人拿來倒賣牟利。

倪可敏提到的首要規定是,成功申請一馬房屋的屋主在首5年內不得轉售,並且必須親自入住。這絕對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政策,可以有效防止一些假借人頭的投機者,在成功申請到房子後,迅速地將這些住房用於炒作或套現牟利。

不讓房子在一兩年內轉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讓這些售價低於市場的房屋資源,能夠幫助到那些需要住房的B40群體。其實通過迅速出售住房牟利的行為,不僅有悖於一馬房屋計劃的初衷,對社會公平也是一種侵害。

對於經常發生在公寓的管理費繳交問題,倪可敏強調屋主必須按時繳交管理費,以履行住戶責任。

眾所周知,管理費用是用於維護和改善住宅社區的基礎設施,如清潔、安全和維護,因此每位住戶都有繳費的義務。而任由這些不願意繳費卻享受其他準時繳費屋主所提供的便利,無疑是不公平的。

不過在缺乏全國性的有效條文下,管理層對一些執意不繳費的住戶,仍舊是無可奈何。儘管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已闡明,不按時支付管理費的業主,管理層可以採取法律行動,一旦被對付將面對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然而政府沒有嚴格執行,沒有殺雞儆猴地彰顯此法令的嚴肅性,恐怕問題還是會繼續存在的。

至於有些屋主沒有親自入住,而是出租他人的事件,倪可敏表示這無形中已經剝奪真正需要房屋的B40群體權益。不過這個問題可以分兩個層面來討論。倘若屋主只是完全出租而非自住則自然不可,但卻應該接受屋主將房間分租的做法。前者顯然是出租以獲取可觀的租金收入,可是後者卻可能是為了分擔自己的生活壓力,也屬情有可原。

因此政府對這個問題,需要考慮周詳,不可以過於一刀切。

但若政府對這些違反一馬房屋初衷的屋主,進行強制收回房屋的做法,則恐怕即便是有理,也很容易引起爭執,尤其是一旦被有心者刻意炒弄,將之政治化就更麻煩了。

當然這也不是說此做法不行,只是相關部門在執行時,需要加倍謹慎,並且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規支持。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其他方法,則政府在採取這一步驟之前應該仔細考慮,確保公平和公正,以堵悠悠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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