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当父亲被捕时,我松了一口气。他对我做的事,令我感到愤怒、厌恶、压力和懊悔。他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父亲被判处702年监禁及287次鞭笞后,来自巴冬甘榜双溪苏踏的三姐妹长达11年被生父当成性奴的记忆终可画下休止符。三姐妹对父亲的控诉书信也在法庭上被宣读,字里行间充斥对父亲的憎恨失望,令闻者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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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巴卡聆听三姐妹的书信后,宣读了针对被告34项控状的重判裁决。
阿布巴卡指出,被告身为父亲理应保护孩子,但被告却做出丧尽天良的兽行。
“我知道你爱孩子,但为什么你要这样做?这些(抢劫和猥亵)行为并不是爱孩子的方式。
“案件描述的内容,庭上完全无法想象。这是孩子啊,上苍赐予的礼物,你理应不惜一切保护,而不是作出如此行径。”
三姐妹分别12岁、17岁和18岁,她们自2012年开始便陆续遭到父亲屡次性侵,直至今年6月,其中一名女儿因腹部隆起引起怀疑,才让狼父兽行被揭发,而当时这名女儿已经怀孕7个月。
麻坡警区主任拉伊斯表示,这起案件将提醒其他家长防范类似事件,并呼吁民众举报性犯罪行为,让警方将犯人绳之以法。
被告(41岁,割胶工人)今日在麻坡地庭承认34项近亲强奸、肢体性侵及作出猥亵行为的罪名,最终被判处702年监禁及鞭笞287下。
被告共面对20项强奸罪名、11项肢体性侵、3项作出猥亵的行为、11项性侵儿童及27项附加惩罚的指控,法庭谕令强奸罪名的刑罚同步执行后,再继续执行其他罪名的刑期。
这意味,被告必须坐牢38年及鞭笞287下,惟根据法事程序法令第288项条文,罪犯的最高鞭笞是24鞭,因此被告只须被打鞭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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