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前首相署(國會與法律) 部長丹斯里旺朱乃迪建議,各個政黨可以自行修改黨章,應該列出違規項目,任何黨員只要違規就會自動喪失黨籍。
針對反對黨要求修訂反跳槽法令一事,他發文告說,修訂反跳槽法需要冗長的過程,且需要國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與其修訂反跳槽法,不如各個政黨自行修改黨章。
ADVERTISEMENT
也是國會上議院主席的他指出,反跳槽法是經過深入且全面的研究及討論,最適合且最符合國家利益的版本。
他說,我國在2018年換政府之後出現政治動盪的情況,不僅更換了3名首相,還有超過30名政治人物跳黨,因此才催生了反跳槽法案。
“我從2021年9月至隔年3月進行相關研究後,我把研究結果交給總檢察署擬定第一個版本的法案,對付跳槽、違反黨的指示或立場、違反黨鞭指示的黨員。”
他說,在研究過程中也參考了其他國家的情況,例如印度、英國、新加坡和紐西蘭,所有黨魁、國會議員、學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和團體等都有參與討論第一版本法案。
“我從2021年9月至隔年3月也4度在內閣彙報,但是仍然無法獲得一致認同,第一版本的法案於去年4月在內閣被駁回。”
他指出,在上述內閣會議中,內閣決定指示總檢察署修訂聯邦憲法第10條文,以讓政府在國會法令中制定有關跳槽的違規條文。
“在去年4月10日分別為希盟和國陣舉行的兩場彙報會中,我講解了修訂聯邦憲法第10條文一事,希盟和國陣都反對,因為他們認為過於廣泛和模糊,有可能被政府濫用。”
他說,第二個版本的法案遭到反對,因此時任首相交由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處理。
“上述委員會由我領導,也同樣與所有國會議員、學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和團體等討論,也向所有黨魁和內閣彙報。”
他指出,去年7月28日在國會下議院會議中提呈該法案時,當時的行動黨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和誠信黨沙亞南區國會議員卡立沙末建議,各個政黨必須把第一版本所刪除的條文,也就是任何黨員違反黨領袖、黨鞭和跳黨的解決方案納入黨章中。
較早時,儘管土團黨4名國會議員轉而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但是卻沒有跳黨,即使他們被土團黨開除,不會因為反跳槽法而被懸空議席,土團黨總裁丹斯里慕尤丁上週在該黨最高理事會會議後說,反跳槽法存有漏洞,政府應該修訂反跳槽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