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7日讯)国内电召车协会和团体表示,政府决定不为电召车服务收费设定底价,可能会导致公司利用其收费,最终影响电召车司机的福利。
电召车行业员工福利协会主席佐斯里扎向《星报》表示,他担心电召车公司可能会滥用收费来吸引更多客户,而牺牲电召车司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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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低价,相互竞争的电召车公司可能会想降低收费以吸引更多顾客。”
本周二,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国会下议院表示,该部目前没有计划制定电召车服务收费的底价或对此进行监管。
他说,任何设定电召车底价的提议都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补充说,这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票价上涨。
然而,佐斯里扎表示,许多乘客对电召车公司设定的“不合理”费率感到不满,因为这给他们带来了巨大损失。
目前,电召车司机的收入为每公里50仙至70仙,或每分钟25仙至35仙。
他还声称,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没有适当的系统,来监电召车应用程序的收费。
因此,他建议数字通讯部可能是处理此问题的更好机构。
大马电召外送服务协会(PENGHANTAR)主席祖希尔米敦促政府为电召车收费引入底价机制,以便电召车公司无法操纵收费以谋取私利。
他说:“交通部不仅应该优先考虑电召车客户的福利,还应该优先考虑相关司机的福利。”
祖希尔米补充说,在我国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现在是引入收费底价机制的最佳时机。
此外,马来西亚Grab司机协会(GDMA)主席阿里夫则建议交通部,应将收费底价固定在每公里至少1.10令吉至1.30令吉,以及高峰和非高峰时段每分钟45仙至65仙。
他说:“这不仅可以减轻司机的负担,还可以为公司在成本和利润之间提供良好的平衡。”
阿里夫也不同意陆兆福的观点,即设定底价可能会增加收费。
他表示,收费率并不会高于2015年的收费。
“例如,2015年吉隆坡国际机场的统一收费为90令吉,但司机现在只获得65令吉起的统一收费。”
“由于电召车公司之间的价格战,收费有所下降,而底价将有助于维持2015年的收费。”
此外,Grab司机丹尼尔则建议收费因以时间而非距离为基础,称这将对客户的收费能够更准确,尤其是在交通拥堵和高峰时段。
他说:“由于客户的目的地很近,电召车收费有时可能会过低。”
他也表示,目前的收费制度没有考虑沿途严重的交通堵塞,而这都是可能会给司机带来负担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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