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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33am 18/11/2023

林冠英海底隧道案

证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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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隧案 | 高庭:決定是否交辯方 證詞文件須先過審查

(吉隆坡17日)檳城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高庭表示,需要先審查主要證人的證詞文件,才能決定是否把有關文件交給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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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告知,控方今早已把上述108頁的文件交給法庭後,法官阿祖拉作出上述宣佈。

阿祖拉說:“法庭需要先審閱相關文件,確定(是否)存在衝突,才能決定有關文件能否交給辯方。”

案擇明年1月9過堂

阿祖拉擇定案件於明年1月9日過堂,屆時將宣佈,相關文件是否能夠交給辯方的決定,同時也會宣判,關於挑戰主要證人公信力的申請是否要繼續或撤銷。

代表林冠英的辯方代表律師是哥賓星。

上述文件為第23名控方證人Consortium Zenith建築私人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魯阿末莫哈末祖基菲裡在向反貪汙委員會錄口供時的證詞,而有關口供涉及的是商人伽納拉嘉在沙亞南法庭的案件。

本月2日,阿祖拉指示,有關文件需要向提呈給法庭,以便決定有關由反貪汙委員會錄取的證詞與該案是否有衝突。

林冠英面對4控狀

根據修正後的第一控狀,林冠英被控在擔任檳城州首席部長的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間,使用其職位收取330萬令吉的賄賂金,從而幫助扎魯阿末所屬的公司受委,為價值63億4138萬3702令吉的檳州主要公路及隧道建設工程施工。

修正後的第二控狀指控,林冠英於2011年3月午夜12時30分至清晨2時在吉隆坡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附近,要求扎魯阿末給予盈利的10%作為回酬,以便協助對方所屬的公司獲得上述相同的工程。

林冠英也面對另兩項指控,指他於2015年2月17日及2017年3月22日在檳州土地及礦物局辦公室,致使兩塊總值近2億零880萬令吉的檳州政府土地,脫售給海底隧道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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