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集體主義的社會文化裡,人就不能太過展現自我。在這集體主義的社會里,大家的反應要儘量一樣,思想盡量一致,行為不能太跳脫,談吐也不能太驚駭。
ADVERTISEMENT
在大學裡,我經常在安排學生的團隊作業時強調:“來大學,不只是來考文憑,還有建立人脈。特別是團隊作業,你別當豬隊友,你別害你的團員丟了分數。因為在畢業以後,甚至是很多年後,他們會忘了你說過的話,但會記得你是誰。”
“記得你是誰,更多記得的是你的為人處事。畢業之後,大家各奔東西。他們所記得的你,是當年的你。就算你畢業後已有所收斂,但他們不知道,所以對你的評價自然也會跟以前一樣。”
同樣的一個情況,在職場裡,員工的舉動,會給其他同事留下印象。而這印象,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接著,同事會以他們印象中的你,來決定如何回應你。回應,包括工作上的配合。你若要得到其他同事的配合,一是其他同事有義務與你配合,二是其他同事樂意和你配合。
為什麼我們會說樂意配合?因為“義務”這概念啊,非常抽象。特別是在職場裡,大家來上班,都是拿錢辦事的。哪個老闆一直用義務來要求同事間互相幫忙,那個老闆就是在模糊同事間的工作責任範圍。
說的通俗點,當大家有義務幫忙處理彼此的工作時,那工作就不是對方的,而是大家共享的。當這情況遇上心態不好的員工時,他就不再認真完成自己的分內工作。因為時候到了,其他人就得過來幫忙。
所以,在營造企業文化時,我們不強調團隊間的義務合作,而是醞釀一個開心的工作環境,讓大家好像朋友一般的共事,然後好像朋友一般的互相幫助。這有差別嗎?有,當然有。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一個死板的制度下,同事間要配合到什麼程度,就看彼此的感情好到什麼程度。
打個比方,在一間公司裡,有一個採購文具的制度。你若想買文具,就得找你上司籤採購表,再交到人事處去統一採購。今天,你和人事處的同事關係很好,那同事可以左邊收你的採購表,右邊打開抽屜,遞你一份他備用的文具。但若你和那同事關係普通,甚至不好,那你就跑正常程序,等個三五天。
但,開心的企業文化終究只是一個環境因素。同事之間要互相配合,除了氣氛,還有彼此的印象。印象,屬於態度的一種,會間接但強烈的影響人的反應。
講白一點,你若對某人有好感,那你就會很樂意去幫助他。反之,你若對某人沒好感,若事態不算嚴重,你也懶得理他。
你能展現你的自我嗎?那要看社會的接受程度到哪裡。在個人主義的社會文化裡,人能很大程度的展現自我。基本上,只要你沒犯法,就不會有人管你。
而在一個集體主義的社會文化裡,人就不能太過展現自我。在這集體主義的社會里,大家的反應要儘量一樣,思想盡量一致,行為不能太跳脫,談吐也不能太驚駭。
在職場裡,所謂的自由,那比社會允許的更少。社會文化規範的是道德倫理,而企業文化約束的是行為規範。那麼,你能在職場裡展現自我嗎?能,你只能展現你的正面的自我。因為到最後,同事們會不記得你說過或做過什麼,他們給予你的配合,還是得靠你給他們留下的印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