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消息指出,管理大馬33條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的18家公司,將針對政府頒佈憲報將9天列為免過路費日的決定,要求現金補償而不接受扣稅。
《自由今日大馬》引述消息指出,相信政府已與這些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的代表會面討論補償機制,但是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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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免過路費日”的9天分別是開齋節、農曆新年、屠妖節和聖誕節各為期2天,以及國慶日1天。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已接獲口頭通知,此措施已在憲報頒佈。
根據業內人士透露,所涉及的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對於政府沒有事先諮詢他們,以制定補償機制而感到不滿。
消息指出,目前的做法是政府將把免過路費日的費用100%償還給大道特許經營公司,但是政府償還的速度緩慢,對這些公司的現金流造成影響。
“就連去年11月大選、2月農曆新年和4月開齋節的補償都還沒有解決。”
或延長特許期
另一名消息人士說,為了彌補這9天免過路費日的損失,該公司可能考慮重組選項,如延長特許期或扣稅等。
“但有些公司開始交稅的時間遲得多,可能10或15年之後。我們不能等那麼久。”
根據馬來西亞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協會較早時交給工程部的一封信函,所有公司的代表已開會討論了賠償機制,一致決定政府應以支付現金的方式,以免影響現金流。
“(政府)必須考慮我們的建議,因為9天的免過路費日會對所涉及的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現金補償對公司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大家對金融機構都還有著財務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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