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前政治秘书涉嫌在州内稀土元素勘探和采矿准证的申请中,向采矿公司索贿25万和收贿15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庭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4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控索贿收贿共40万
现年50岁的莫哈末希米在第14地庭面控,并对通译员念出的2项索贿和收贿控状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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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控状,他被控通过赛伊阿鲁维向REE Mining Group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莉阿娜索要25万的现金作为报酬,以吉打州务大臣政治秘书的身分,帮助该公司在吉打州的稀土元素勘探和采矿准证申请获得通过。
次控状则指他收受来自REE Mining Group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莉阿娜的15万令吉现金作为报酬,以吉打州务大臣政治秘书的身分,帮助该公司在吉打州的稀土元素勘探和采矿准证申请获得通过。
他被指于2023年7月4日和11日,分别在隆市Sunway Kiara Hills某住宅单位和金地岭(Desa Sri Hartamas)某餐馆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法官准以4.5万保外
主控官拿督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建议被告的保释金额介于3至6万令吉之间,附加保释条件是呈交护照给法庭保管,不可干扰证人,以及每月需到吉打反贪会报到,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赛纳奎丁则恳请法庭将保释金减至2万令吉,理由是其当事人目前没有工作,此前担任吉打州务大臣政治秘书一职的合约已终止。
他也说,在接受调查期间,其当事人也全力配合当局调查,此后也将按法庭择定的日期出庭,不会潜逃。
“我的当事人目前没有固定收入,还需要抚养5名尚在求学的子女以及2名年事已高的父母,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苏扎娜批准被告以4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和附加呈交护照给法庭保管、每月需到吉打反贪会报到和不可干扰证人的保释条件。
法官择定案件2024年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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