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魯斯林宣佈,該局昨晚成功取締一個偽造孟加拉及印尼護照的犯罪集團,充公121本假護照及逮捕3名孟加拉籍嫌犯。
他透露,移民局總部是在兩週前接獲情報,經過調查後,由情報及特別行動組於昨日早上6時在甲洞一個商業園逮捕兩名孟加拉籍人士,分別為26歲及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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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時這兩人身上帶著一袋假護照,準備前往郵寄給向他們訂購的人,兩人其中一人持有臨時工作準證,另一人沒有合法證件。
他指出,通過上述兩名嫌犯,他們找到了甲洞一個公寓的單位,並在當中抓獲了另一名33歲的孟加拉籍人士,同時也獲取了製造假護照的工具,包括2臺手提電腦、1臺打印機、相關墨水及器具。
魯斯林今日在移民局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這麼表示。陪同出席者還有移民局副總監(行動)扎菲裡與情報及特別行動組主任巴斯里。
每本售價500至700令吉
他說,起獲的假護照總共有121本,分別是76本孟加拉的、44本印尼的及1本緬甸的,這些假護照的售價介於每本500至700令吉之間。
使用普通A4紙製假護照
他指出,有關護照的製作並不精良,使用的紙質也只是普通的A4紙,由於真護照是使用特殊紙質,因此執法人員能夠辨別真偽。
他說,這些假護照主要瞄準我國的外勞來源國市場,並相信這只是第一步,之後還有偽造臨時工作準證的其他活動。
企圖矇騙僱主及執法人員
他表示,雖然有關假護照的製作不精密,但是相關使用者是企圖矇騙僱主及執法人員。
他指出,相信相關嫌犯的偽造護照活動已經經營了一年,當局目前延長扣留3人14天,以便協助展開進一步調查。
他說,所有嫌犯在移民法令第56(1)(1)條文,即擁有任何偽造入境準證的罪名下被逮捕,一旦罪成可判處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及不超過5年監禁。
“同時也在移民法令第61(1)(c)條文下同讀,即任何人不得使用偽造證件入境大馬,一旦罪成可判處1萬令吉罰款、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及不超過6次鞭刑。”
他說,根據初步調查,相關孟加拉籍嫌犯是使用口口相傳方式銷售假護照,目前還沒有發現有使用社交媒體兜售。
他指出,嫌犯並沒有採取當面交假護照方式,而是通過線上轉賬後,再把假護照以包裹方式郵寄給收件人。
他說,移民局還會進一步調查,相關犯罪集團是否還有其他同黨及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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