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慕斯達法沙末指出,截至10月31日,該部共收到44宗和僱主違反98天產假政策有關的投訴,其中有28宗獲得證實,其他16宗則是毫無根據的投訴。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怡保西區國會議員古拉的提問時說,違反規定的僱主已收到警告,並採取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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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投訴案的僱主已給予員工98天產假的規定,所有案件亦獲得解決。”
他表示,如果僱主不採取糾正措施,他們將會被起訴或罰款。一旦罪成,最高罰款額高達5萬令吉。
他說,2022年僱傭(修正)法令於今年1月1日正式落實,並將女性的產假增至98天。
他指出,截至2023年10月31日,大馬半島人力局(JTKSM)展開183場勞動教育項目,為僱主提供個人和群組的諮詢服務。
他說,人力局也展開了2萬3279次調查,以解決員工的勞工索賠案件。
“人力局的官網也張貼出保護懷孕女性和產婦的海報。”
僱主不能隨意辭退懷孕女員工
另一方面,慕斯達法沙末指出,現有的法令保障懷孕女員工的權益,僱主不能隨意辭退她們。
“除非她們故意違反勞動法令、涉及不當行為或公司倒閉,否則僱主不能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終止女員工的僱傭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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