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雪邦22日讯)一名印尼籍托儿所保姆被控因忽略两个月大的女婴,导致女婴死亡,但她否认有罪。
51岁的被告慕雅蒂在灵市地庭被控身为照顾女婴卡诗奥丽亚的负责人,于10月10日早上9时40分,在哥打白沙罗的托儿所内忽视和无人看管她,最终导致女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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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威提亚副检察司说,此案导致婴儿死亡,基于案件的严重性,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
“若法庭允许保释,控方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以及附加条件——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这是因为被告是外籍人士。”
被告代表律师巴德鲁以其当事人是外籍人士及需抚养4名孩子为由求情,要求以低额保释金允许被告保释。
“我的当事人没有收入,因她工作的地方已被社会福利局关闭,只能依靠任职保安的丈夫生活。”
承审法官莎丽扎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两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外出,以及必须履行控方提出的上述附加条件。
此案将于12月21日过堂。
女婴的母亲麦莎拉(33岁)对媒体说,她希望法庭能为其孩子讨回公道。
另一方面,另一名保姆在雪邦地庭被控虐待一名4个月大的女婴,导致女婴身体受伤,但她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被谕令禁止骚扰证人及受害者。
准1万令吉保外候审
25岁的被告诺阿妮斯在其丈夫的陪同下,支付保释金并哭泣。
被告被控于11月15日早上11时至下午5时43分,在冷岳Southville City的一个公寓单位内犯下该罪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莎兹瓦妮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但若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她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保释外出,因被告没有犯罪记录也无法接近证人。
法官阿兹鲁择定此案将于12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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