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22日中央电)台湾金门一所国中男教师长期要女学生拍清凉照,金门地检署依照片中女学生最多只有穿短裤或露肩膀、未裸露私密处,认定不构成违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侦结处分不起诉。
这名男教师被控性骚扰,多次邀约热舞社女学生换穿清凉服装拍照,更有女学生控诉,男老师以配合服装美观为由,要求女学生“不要穿内裤”,让女学生感到不舒服向导师反应,这起性骚扰案因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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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地检署今年4月获报一所国中代课老师以强迫或半强迫方式,拍摄女学生性感照,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少年之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照片罪嫌,引起社会关注。
男老师接受侦查时虽坦承有拍摄女学生照片,但否认强迫,也不认为拍摄照片算性感照。检警经搜索检视、还原相关数位证据后,发现扣案照片中,女学生穿著最多只有到穿短裤或露出肩膀程度,均无裸露隐私部位,据此认定不足以认定构成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检方近日侦结后处分不起诉。
此外,针对此案是否构成性骚扰罪,金门地检署指出,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1项规定,仅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行为者,才构成刑事处罚并归检察官管辖,但此案仅涉及拍摄照片;至于是否违反相关行政法规,检方则尊重相关主管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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