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在峇都交灣第二工業園土地(BKIP2)的售地事宜上,阿逸布爹州議員林冠英促請檳州政府釐清,究竟當初檳州發展機構(PDC)董事會是批准與UMECH Construction Sdn Bhd或UMECH Land Sdn Bhd合作。
他今日在檳州議會廳外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當他收到首長曹觀友的州議會書面回答顯示工程是發給UMECH Land,令他感到很疑惑,因為向來州政府宣稱工程是發給UMECH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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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說,雖然UMECH Land及UMECH Construction或許擁有同樣的董事或股東及股權,但在法律定義上,這是兩間截然不同的公司。
他比喻,雖然來自同一家人,但工程發給哥哥或發給弟弟是不同的,因為是兩個不同的個體。
“哪一個說法才是對的?如果一開始發給的是UMECH Land,就能解答很多被挑起的疑問了。”
根據林冠英所發給媒體的書面提問,他是在檳州議會詢問首長曹觀友有關是誰批准與UMECH Land簽署買賣協議,儘管檳州發展機構董事會所批准的合約方為UMECH Construction,以及有關方面將採取什麼行動,對付犯下違反董事會決定如此嚴重錯誤的人士。
曹觀友回應,檳州發展機構董事會是於2023年2月9日的會議上,批准檳州發展機構與UMECH Land的合作,並指沒有人或單位在此事上犯錯,因為所有的操作乃根據董事會會議所批准之事項去進行。
林冠英也在州議會詢問有關檳州發展機構前董事拿督斯里李家全、前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指他們從未提議批准UMECH Construction作為檳州發展機構559英畝土地的購買者,甚至在2022年年杪,由首長主持的會議上,只是討論UMECH Construction的財務狀況一事,是否屬實。
對此,曹觀友的回應是檳州發展機構董事會成員的角色不是提出建議,而是考慮並批准或拒絕由管理層提出的建議。檳州發展機構售賣559英畝峇都交灣土地給UMECH Land,以和後者合作發展楣南工業園,乃由檳州發展機構管理層建議,並獲得董事會所批准。
“董事會經過仔細研究後始批准有關項目,今年2月9日的董事會第1/2023次會議,是最後一次相關交易的會議,會上提呈UMECH Land的詳細資料和建議,董事會批准上述售地交易。去年11月28日,檳州發展機構的特別會議上,董事會被告知,土地售賣的對象從UMECH Construction變更為UMECH Land。”
無論如何,PDC於今年10月17日宣佈,UMECH Land有限公司在未知會該機構及優先取得批准下,卻作出股權結構的重大變更,導致BKIP2的控制權產生變化,這是一個讓該機構無法接受的嚴重問題,因此宣佈取消雙方的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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