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吉隆坡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今日指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馬來西亞護照持有人赴華目的為旅遊、商務、探親和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15天的免辦簽證。而此前已獲發赴華簽證的公民,所持簽證繼續有效;已受理的簽證申請,將正常審發。
該中心在發給旅行社的通告中指出,赴華目的為其他事由(F/S1 /Q1 /J /X /R /Z /C)的,或者想申請多次入境簽證,均需完成在線填表並持相關簽證申請材料來簽證中心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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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說,2023年12月1日前赴華的,仍需申請簽證。而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請一次、兩次旅遊、商務、探親、過境和乘務簽證,每次停留期超過15天需申請簽證,但可以免採指紋。
此外,2023年11月24日起,所有符合申請簽證的申請人完成在線填表後,無需預約即可持相關材料赴簽證中心遞交申請。因此,旅行社流程改為:
• 免預約。此前已完成網上預約的申請人,如在預約日期相應時間段遞交申請,可憑預約表優先安排。
• 遞交時間為早上9時至中午12時。
• 所有旅行社先到6樓22號櫃檯領號(Y號為“採集指紋和特急”,N號為“免採集指紋”)
• 等號碼被叫到後去櫃檯遞交申請,等櫃檯處理完所有申請後,拿著待繳費單馬上到35或36號櫃檯交費。
• 特急件申請必須在中午12時前完成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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