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5日綜合電)臺南一名施姓男子與呂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他三度出軌後向妻子提出離婚,妻子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求償新臺幣100萬元(約14.8萬令吉)。臺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引述德國哲學家尼采的名言“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駁回求償請求。
根據判決書內容,施男是警界人員,2009年間與呂女結婚,誕下2名子女,生活十分美滿。呂女為了專心照顧孩子,辭去工作當上全職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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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男2016年間開始發展出婚外情,陸續與2名女子有不正當的關係,讓呂女傷心欲絕。不過,呂女仍舊理性面對,希望能夠共同修復婚姻關係、維護家庭完整。
然而,2022年間,施男突然向妻子提出離婚請求,坦承自己又有了婚外情,一個月後甚至直接離家,與外遇對象同居,就算家人傳簡訊也不為所動。
呂女10多年婚姻毀於一旦,精神備受煎熬和痛苦,決定將丈夫告上法院,並出示丈夫與小三的親密合照,求償100萬元。
臺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依照民法當中規範的同居義務,是在為夫妻創造共同經營生活的基礎可能性,而非用於剝奪、放棄性自主權的條件,且婚姻的本質是建立在夫妻間關於人格、權利保障的前提上,才有可能體現婚姻價值。
法官認定,現有這些親密行為的證據,未必能證明施男違反婚姻的忠誠,且還引用了尼采的名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講述了婚姻觀念,並駁回呂女的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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