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按鈕的機制已啟動,然而怎樣的情況或時刻,才可以按下“中止按鈕”?如何衡量違反我國的文化?明確的準繩或指南已公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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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方爭議下,我年輕時的偶像——酷玩樂團(Coldplay)終於順利在大馬首度開唱。
首相安華於演唱會前夕在國會回應演唱會應否取消時說,酷玩樂團也是挺巴勒斯坦,所以不應取消。
安華沒有乘機教育大眾,說明人民有觀賞演唱會的權利和自由,而是訴諸“挺巴”的意識形態。政府允不允許舉辦演唱會,彷彿取決於演出者有沒有支持巴勒斯坦。
那些團結政府華裔領袖辯解應舉辦演唱會的理由,例如“不喜歡酷玩樂團的人應該尊重喜歡酷玩的人”、“這是世俗的權利”、“包容和尊重”等等,安華都不在乎。只有挺巴或不挺巴,才是重點。
這場天團演唱會,另一受矚目的部分是“中止按鈕”(Kill Switch)。幸好按鈕當晚沒被按下,否則我國就要成為國際頭條。
數字通訊部指出,演出者在演出時一旦違反我國的文化,駐守在現場的官員就會按下“中止按鈕”,舞臺將立即斷電。
只是,怎樣才算違反我國的文化?
還記得,10月下旬,一些學校開始舉行“挺巴周”。可是,遲至10月31日,教育部才推出“挺巴周”指南。也就是,先舉行活動,後推出活動指南。好比,先上飛機,後買飛機票,荒謬嗎?
回到演唱會課題。中止按鈕的機制已啟動,然而怎樣的情況或時刻,才可以按下“中止按鈕”?如何衡量違反我國的文化?明確的準繩或指南已公佈了嗎?還是,又像“挺巴周”一樣,措施先跑,指南隨後補上?
難道,官員純粹靠他們所謂的認知,去判斷“這是違反我國文化的舉動”?
如果沒有明確的指南,可能一些情景,比如樂壇天王在演唱會中途,輕輕撩起上衣,因為天氣炎熱,鬆開一粒上衣鈕釦。
這時,駐守當地的官員為了避免天王脫衣,立即按鈕!Klik的一聲,舞臺全暗,天王嚇傻,全場陷入驚訝和O嘴。
另一邊廂,天后看到網上許多人留言,說很想現場聽到歌曲《彩虹》。
天后知道,有人把這首歌解讀成同志主題曲,但每個人都可以有各自的音樂解讀,這首歌就單純是一首正面、帶有力量的流行歌曲。
她覺得,演唱會就是要讓出席者盡興。因此,她決定加插演唱《彩虹》。她高唱,“當天空昏暗,當氣溫失常,你用巨大的堅強,總能抵擋”……
這時,駐守當地的官員可能心裡會想:不能等整首歌唱完才按。因此按下按鈕!Klik的一聲,舞臺全暗,全場陷入驚呼和O嘴。
這兩個例子,當然都是虛構。馬來西亞的政策往往不夠及時、明確和完整,祝願類似的場景永遠不會真的出現。
演唱會爭議,是無聊的政治秀。看到網民說最近臺灣“藍白合”的爭議,很無聊。偏偏馬來西亞,常有這種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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